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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案 王嫌不滿被羈押嗆聲法官

發佈時間: 2016-5-25 15:37    作者: webmaster    信息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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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案王嫌遭檢方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召開接押庭,訊後裁定羈押。王嫌不滿表示「我又沒共犯,為何要羈押」,還一度起立向法官嗆聲,「我都是站著跟法官講話」,態度囂張。

士林地檢署23日偵結內湖女童案,檢方指出,根據榮總精神鑑定報告,王嫌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嫌,建請法官求處極刑,也就是死刑。

由於王姓嫌犯羈押期屆滿,士林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約1小時羈押庭,審判長張毓軒認為,王嫌的犯案證據、報告齊全,加上手段殘忍,可預知未來法院量刑不輕,以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

王姓嫌犯得知法官裁定續押時,還向審判長表示,「根據六法全書,我又沒有共犯,為何要被羈押」,甚至一度起立向審判長嗆聲,「你不知道我在地下黨都是站著跟法官講話的嗎?」,還說「只有伊莉莎白女王可以審我」;不過審判長則回應他,「我也是根據法律條文來行使程序」。

最後王嫌還一度拒絕以原子筆簽押票,但卻願意以手印取代。1050525

內湖女童案嫌 原要找西湖國小女童下手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內湖女童案震驚社會,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時,王姓凶嫌庭訊時首度承認,在大潤發買完刀子後,曾試圖尋找西湖國小的6年級女童下手,欲翻牆時遭人發現,才打消念頭。

士林地檢署23日偵結內湖女童案,檢方指出,根據榮總精神鑑定報告,王嫌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嫌,建請法官求處極刑,也就是死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王嫌在庭訊時首度承認,在殺害4歲女童「小燈泡」前,曾企圖尋找一旁西湖國小6年級的女學生下手,欲翻牆入校時被發現才作罷。

王姓凶嫌也說,之所以會犯下這起案件,是因為他在尋找「一名四川女孩」,翻牆失敗後,便徘徊在學校附近,看見女童小燈泡與她的母親經過時,認定這就是他尋找已久的四川女孩,因此持刀上前殺害。

他向審判長供稱,殺了小女孩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等他出獄後,就會有另一名四川女孩來與他結婚、孕育後代。

審判長在1小時庭訊中,詢問王嫌將近40個問題。其中王嫌還辯駁,他只有砍女童一刀,而非檢方起訴書指稱的23刀;他也強調犯案用的刀只是菜刀,也非警方所述的「剁骨刀」。

另外,王嫌除了在審判長裁定續押時,一度嗆聲,「我又沒有共犯,為何要羈押」外,面對審判長詢問是否坦承犯行、是否殺害女童時,王嫌則語帶輕挑回應,「承認啊」、「就把她的頭砍下來,因為古代作戰時都是砍人頭」,甚至還配合肢體動作,相當囂張。


TAG: 內湖 法官 隨機殺人

最新評論

  • 鎖螺絲 (2016-5-25 19:03:32, 評 5 分) 刪除

    靠~垃圾被伺候太好的下場~

查看全部評論(1)我來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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