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積分策略說明發表回復
驗證碼
請確認您的瀏覽器支持動畫的顯示,如果看不清驗證碼,請點圖片刷新
標題   (可選)
內容

Html 代碼 禁用
Smilies 可用
論壇代碼 可用
[img] 代碼 可用


:) :lol :hug:
:victory: :time: :kiss:
:handshake :call: :loveliness:
:Q :L :(

禁用 URL 識別
禁用 Smilies
禁用 論壇代碼
使用匿名發帖
使用個人簽名
接收新回復郵件通知
清除文本格式
撤銷
重做
粗體
斜體
下劃線
字體
大小

居左
居中
居右
左浮動
右浮動
排序的列表
未排序列表
減少縮進
增加縮進
插入郵箱鏈接
插入圖片
插入引用
插入代碼
插入表格
插入免費信息

收縮編輯框擴展編輯框
[完成後可按 Ctrl+Enter 發佈]

主題回顧
LP

發表於 2008-6-26 23:33



QUOTE:
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哲男佯稱可以為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擺平官司,而詐取財物,因此,今(二十六)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陳哲男九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一審時,法院認定梁柏薰之前因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銀行法案件,梁柏薰擔心案件對他不利,於九十一年間經由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引介認識陳哲男,希望陳哲男為他擺平官司。

事後陳哲男安排前總統陳水扁參加司法官訓練所九十一年開訓典禮,又兩度安排梁柏薰與司法高層人士聚餐,以取信於梁柏薰。梁柏薰相信陳哲男有能力擺平官司,因此先後付出兩張各三百萬元的支票給陳哲男。

但梁柏薰涉及的偽造文書罪,最高法院仍於九十二年一月間判梁柏薰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確定,梁才知受騙,隨即潛逃赴中國大陸。

事後梁柏薰隔海爆料,指控陳哲男拿錢不辦事,陳哲男為息事寧人,透過他人退還三百萬元給梁柏薰。

本案一審時,台北地院於前年十二月宣判,判陳哲男十二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至於檢方指控陳哲男另涉及赤崁內線交易部分,一審即判陳哲男無罪。

纏鬥許久~終於~~~撥了一點雲見了一點日^^


可樂

發表於 2006-11-10 01:31

這就是"權力"
駙馬上法庭還嚼口香糖勒


高雄仔

發表於 2006-11-6 21:24



QUOTE:
陳哲男洗錢三億人頭戶高達12個

  檢調追查陳哲男貪污洗錢有最新進展!查出從民國九十年到九十三年,這四年中,陳哲男就利用高達十二個人頭戶洗錢,流進金額高達三億元,另外,檢調還意外查出,陳哲男疑似用人頭戶來放高利貸,金額達一億三千萬元,檢方懷疑陳哲男的人頭戶可能是高層官員集體炒股的帳戶,下午將借提陳哲男到案說明。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以及其他弊案,雪球越滾越大,檢調追查陳哲男貪污洗錢管道有最新進展,在傳喚多名祕密證人後,發現從民國九十年到九十三年,整整四年中,陳哲男利用的人頭戶就高達十二個,其中包括陳哲男太太和外甥女等在內四名親人,還有總統府會計高慎慎,白手套楊醫生和劉幸宜,以及農委會課員沈英智和其他四名友人的帳戶,全都被陳哲男充當人頭,十二個帳戶三億元的黑錢疑似就是流進陳哲男的口袋,不過基於偵查不公開,檢調單位對此低調回應。不過,檢調私下透露,陳哲男還利用其中的人頭戶來放高利貸,金額高達一億三千萬元,帳戶矛頭就指向陳哲男小學同學,現任農委會課員沈英智,面對記者詢問,沈英智不發一語。由於十二個人頭帳戶,牽涉金額龐大,檢調懷疑可能有高層官員涉案,目前已經調閱相關資料,並將下午借提陳哲男到案說明。

華視新聞焦點






QUOTE: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有關本署偵辦陳哲男涉嫌貪污案新聞稿2006/7/7



QUOTE:

2006/11/06 中央社

2006.11.06 08:59 pm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炒股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辯論終結,訂十二月十三日宣判。經陳哲男當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晚間七時左右裁定陳哲男以新台幣六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表示,合議庭經評議,認為陳哲男羈押原因雖存在,但已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新台幣六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全案訂十二月十三日宣判。 劉壽嵩表示,全案今天已辯論終結,訂審判日期是一個多月後,經陳哲男提出交保聲請,合議庭評議裁定以六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至於裁定交保原因,劉壽嵩指出,當時檢察官聲請羈押理由是因有勾串證人之虞,現已訊問過所有證人,這部分羈押理由已消滅,但陳哲男所犯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仍有逃亡之虞,這部分羈押原因仍存在,全案經合議庭評議,雖羈押原因仍存在但已無羈押必要,可以交保方式代替,因此准許回復人身自由。 陳哲男被控收受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政治獻金、疑涉司法黃牛案,檢方今年四月七日向法院聲押陳哲男獲准,台北地檢署七月間起訴指出,陳哲男涉嫌利用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職務的機會,趁梁柏薰被判罪亟需幫助的時候,詐稱有辦法可擺平官司,趁機詐騙鉅額金錢,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罪嫌。 另外,檢方起訴指出,陳哲男利用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與赤崁公司董事長陳家駒、總經理謝世芳及特助王為政等人會面時,得知赤崁公司總經理變動將影響公司股價的重要訊息後,進場買賣股票並獲利一百六十餘萬元,已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因此,將陳哲男依貪污治罪條例與違反證交法提起公訴。

怎麼昨天總統才自認向"全民報告"今天就放了???百思不解+悶!
記者訪問他時他本人還直說:我是"清白"的...並會繼續在法庭上"捍衛自己的清白"...
"@@我聽到這悶+三級...智商突然頓時消失............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00-9-18 23:31

    Skin By D-XITE.COM™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7 Skin By D-XITE™
Processed in 0.033341 second(s), 10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PERCENT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