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從周四(15日)開始實行新的措施,進一步保障中國大陸遊客在香港期間的權益。
從2月15日起,所有旅行社都必須向中國內地遊客提供一份書面聲明,保證不會強迫他們購物。
此外,旅行社還必須告訴遊客在香港期間的具體行程,並且詳細列明其它額外開支。
旅行社要明確聲明,所有在香港購買的物品都可以在14天之內退貨。
任何旅行社如果未能保障遊客這方面的權益,最高可被罰款2萬5千美元。
近來香港出現很多所謂的"零團費"旅行團,但當中存在很多陷阱,包括被迫購物(導遊從有關點商店收取回扣)等。
遺棄遊客
去年10月,香港一名導遊由於不滿中國大陸遊客沒有在指定的商店購物,而把該旅行團遺棄在街上。
旅行社和導遊其它的不道德做法包括:迫使遊客繳納交通費(其實應該包括在團費裡)。
這些手段引起了中國遊客和輿論的不滿,上述新措施就是為了對付那些不良手法。
香港去年未能達到吸引2700萬遊客的目標,今年的目標降低到2600萬人次。
有一半到港遊客來自中國大陸,因此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十分重要。
一半訪港旅客來自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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