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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申請保留中國石油公司名稱

發佈時間: 2007-2-12 21:00    作者: webmaster    信息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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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公司今天掛新招牌,中船正名預定3月完成。兩家公司更名後,原來的公司名稱依法開放預查,「中國石油公司」名稱已由台灣中油預查獲准,最長可保留7個月,若屆時未成立新公司承接,此公司名稱將再開放預查,台灣中油仍可繼續申請預查。

中國石油、中國造船公司正名程序陸續進行,兩家公司均有意保留原來名稱與商標,避免商譽受影響。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公司更名辦妥登記後,原來名稱依法開放申請預查,不管是原公司或其他人都可以送件申請預查,保留作為新公司名稱。

根據規定,送件申請預查只需繳付新台幣300元費用,就可以保留公司名稱6個月,期限屆滿後可再申請延長1個月,合計為7個月。若7個月期滿仍未使用此一公司名稱,名稱就必須再開放預查。

商業司表示,「中國石油公司」名稱已由台灣中油申請預查獲准,7個月內中油若未成立新公司使用這個名稱,就要再開放預查,屆時中油可以再遞件申請,週而復始。

公司法第10條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6個月尚未開始營業,主管機關可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申請解散公司。未來若有公司使用中國石油、中國造船公司名稱,卻未依法營業,公司就可能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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