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4月29日)上午公開宣判17名被指在3月14日拉薩騷亂中有暴力行為的人。
新華社報道稱,這些人分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等刑期。
官方電視報道稱,超過200人旁聽了這次“公判大會”,並說旁聽者包括僧人、醫務人員和“各界群眾”。
中新社報道指出,這是拉薩3月14日騷亂發生以來首次類似宣判。
中國政府稱3月14日發生在拉薩的騷亂事件造成18名平民和1名警察死亡,另外還有382名民眾和241名警察受傷。
當局統計數據還顯示,有7間學校、5家醫院和120處民居被焚毀,908間店鋪被洗劫,總經濟損失超過2.44億元人民幣。
本月早些時候,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向巴平措透露,截至4月初,西藏共逮捕了403名涉嫌參與騷亂事件的人。
中國政府指責達賴喇嘛以及西藏流亡政府煽動騷亂,這個說法遭到達賴喇嘛的否認。
西藏以及甘肅和四川的藏區發生示威和騷亂事件後,西藏流亡政府公布統計數據稱,約190名藏人在中國當局隨後的鎮壓行動人希望。
達賴喇嘛堅持自己並不要求西藏獨立,而是希望在西藏實現高度自治。
中國政府在上星期宣佈將尋求與達賴喇嘛代表進行對話,達賴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對此表示歡迎。
西藏騷亂當日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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