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多多指導 ^^
公理、正義、張熙懷
2006-12-29 06:53:12 / 天氣: 寒流 / 心情: 振奮 / 精華(1) / 置頂(1)
論壇模式 推薦 收藏 等級(3) 編輯 管理 查看(3447) 評論(10)
- 發佈於2010-04-09 12:46:04
-
爛檢察官黃如慧
您污陷多少人!爛檢在彰化!不要只拿納稅人錢嗎?
- sscc25f發佈於2008-04-26 02:13:23
-
警察照樣收賄~~~色情和電玩還是沒掃完還是很多人失業~~您們錢領多了~~亂稿這社會~~你們還是錯~~檢查官不要 辦一案自以為是~~ 還是一樣一堆~~亂稿亂起訴~~沒有看過這樣騙台灣和大陸民眾~~只有掃一家洏洏而已嗎!其他ㄋ?照收賄~~~不要騙人啦!!色情賭博依然在!只會濫用起訴犬嗎?跟甚一樣~~~
- sscc25f發佈於2008-04-26 02:06:39
-
公理,正義~~倒過來念~~我王八正~~~掃電玩~~哈~~三家釣蝦場獨賭博電玩~~只掃中間這家~~可笑~~
和美彰化還很多~~這些檢察官心態該研究一下變態性選擇性辦案~~請問您這些檢察官關輸不起嗎?
亂稿!
- sscc25f發佈於2008-04-16 17:22:19
-
難道因自己有執行能力就可以用公訴罪來告人嗎?這就是未來的檢察官嗎?大家來被關嗎?那些人被冤枉關的人應該嗎?難到別人沒家庭嗎?妳們這些女人難道不能有些建設性的實務嗎?白白被關是妳們這些檢察官的最愛嗎?害人不淺亂提告訴嗎?檢察官黃如慧負責起草摸妳良心想想您有真正好好貞察真相在起訴!
- sscc25f發佈於2008-04-16 11:36:02
-
這就是未來法律
大家不要工作!!大家來找公訴罪互相提告運動!請不要自以為是生死簿的昨左右手!請關心真正未來
- sscc25f發佈於2008-04-16 11:33:06
-
我認為有錯誤公訴濫用
因為台灣檢察官權力之大!何為情理法!何為法理情!我在80年代看多了!所以認為應該也要支持告檢察官的活動不可以爛用依法逼民!反貪污雖錯那些女人用直銷吸金稿壞社會秩序!比現在買票議員壞多了!主題是「向檢察官的風骨致意」,檢察官黃如慧負責起草~打擊犯罪人人聞而亢奮!但依法逼小民檢察官如何處理!有錢人玩法沒錢人該如何?所以未來應該提倡告檢察官讓社會更公正!雖然現在打擊犯罪!真正犯罪的人確懂得運用公訴罪!難道法官和檢察官看不出來嗎?
- 今生無緣 發佈於2007-02-12 17:22:00
-
現代社會
公理與正義顯然無法抗拒金錢的迷失
希望多一些像樣的人
- 流氓醫生 發佈於2007-01-25 15:03:07
-
總統豁免權 釋憲將駁回
QUOTE:
民進黨立院黨團就總統刑事豁免權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下午首度正式討論;據悉,大法官以聲請人資格不符,傾向不受理,最快明天做出結論。
本件聲請案被駁回的同時,「停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暫時處分聲請,也會一併駁回;亦即目前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可繼續進行。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上午在行政院會中,指示法務部就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的問題再提釋憲,下午大法官會議即作成駁回民進黨立院黨團釋憲案的「共識」。兩者時間過於巧合,因而有人質疑司法院高層事前向總統府或行政院洩漏大法官的心證。
大法官三人審查小組討論後,同意本案事涉重大憲政爭議,但因提出聲請者是立委,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必須是立委就其「行使職權」有適用憲法疑義,才行聲請釋憲。而從聲請理由看不出總統刑事豁免權和立委行使職權有何關連,聲請人不適格(無權聲請),因此傾向不受理。
另關於法院組織法六十三條規定,特偵組偵辦總統貪瀆案件是否違反總統刑事豁免權的部分,大法官認為,此雖涉及立委行使職權,但立委至少須有過修法才行。這項見解在身分證按捺指紋案時,大法官就已形成共識。
民進黨團釋憲案在遭大法官駁回後,陳總統將另就總統機密特權的範圍聲請釋憲,加上行政院指示法務部就立委被駁回的釋憲案再提聲請,國務費案仍將有兩件憲法官司得打。
【2007/01/25 聯合報】
- 月夜 發佈於2007-01-12 22:45:26
-
加油!加油!加油!
永遠為"反貪污"的好人~~~加油!
- 瑩瑩美加子 發佈於2007-01-04 19:29:11
-
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