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杯咖啡@休憩一會~

後座不繫安全帶"重罰"

2006-11-22 01:23:20 / 天氣: 晴朗 / 心情: 高興

QUOTE:

 

邵曉鈴效應 迅通過一讀

【陳如嬌、張勵德、郭宏任╱連線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發生嚴重車禍至今昏迷,引發各界對後座乘客須繫安全的關注。立委陳朝龍所提,「小客車行駛於高速、快速公路,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修正案,在躺了一年之後,昨終於一讀通過,新措施最快可望明年五月上路。(蘋果日報)
最重可罰六千元
修正條文強制要求九人以下小客車行駛高速、快速公路時,後座也應繫安全帶,否則將罰駕駛人三千至六千元。交通委員會昨也附帶決議,發布施行前,交通部應規劃三個月加強宣導期,推估若本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五月可施行。
已接受五次顏面修補手術,自稱睡覺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陳朝龍說,內政部警政署二○○四年交通事故分析發現,不分前後座、未繫安全帶而受傷致死率為百分之三點八八,繫安全帶僅百分之一點一八。警察大學計算也發現,六十公斤者在時速九十公里車內遇碰撞,會產生每秒一千五百公斤撞擊力,政府基於保護民眾生命安全,應強制後座繫安全帶。
交通部也引用國外研究數據指出,人手所能支撐身體的衝撞速度為每小時七點八公里,亦即汽車以時速九十公里衝撞時,人即使用手全力支撐,身體也會以時速八十公里向前衝撞;且交通意外中,人彈離車外死亡的機率,是卡在車內死亡機率的二十五倍,因此有繫安全帶的必要。
交通部國道公路警察局國道八隊白河分隊警員也透露,從邵曉鈴車禍現場研判,當時坐後座的邵曉鈴應沒繫安全帶,因撞擊翻滾時安全帶會拉扯,事後會鬆垮垮的,但拖回的事故車中,可看見沾有血跡的安全帶仍直挺挺的,並無拉動痕跡。
交通部長蔡堆說,交通部即日起也會加強宣導。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補充,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前生產的小型車,因法規未強制後座配備安全帶,若後座未繫將不罰。

每當重大事故後人們才有反省
但因此次事件為例,開"重罰則"我不予認同
更何況以我了解許多車種(如箱型車)都無後座安全帶,該由何方向做起是值得省思的!

相關閱讀:

TAG: 重罰 安全帶 邵曉鈴 法學園地

暴力醫務所 流氓醫生 發佈於2007-02-07 16:47:29
回復 #2 的帖子
嗯嗯!!!我也同樣看法
sscc25f發佈於2006-12-29 14:56:15
我不贊成立法強制
我贊成大家都能保護自己
自動自發繫安全帶
但是對於"立法強制"
我有不同的看法
發表在我的Blog裡
有興趣來逛逛吧
^^
http://tw.myblog.yahoo.com/jw!KQrCgH2QAhavvFoagRLow7AF/
我來說兩句

(可選)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