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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平板傷視力 7月起加警語

2015-01-08 04:54:43 / 天氣: 冷 / 心情: 平靜

手機平板電腦等3C產品愈來愈普遍,國民健康署打算輔導業者加警語,今年7月起,這些商品外包裝須標示「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說明書上則要詳述2歲以下避免使用、學齡前每天不超過1小時、使用30分鐘須休息等注意事項。

國健署長邱淑媞說,平板、手機首波納入警語,未來逐步增加掌上型遊戲機等類似產品,基於保護民眾立場,希望業者自主規範。

學齡前幼童被「手機保母」制約,3、4歲就近視的狀況時有所聞;國衛院研究也指出,3C族久坐、愛用平板,恐增加白內障風險;國健署去年召集業者、民間團體、家長、醫師代表研商,擬在手機、平板等產品上加註警語。

邱淑媞說,警語包含外包裝上須清楚標示「使用過度恐傷視力」,而說明書則要標示「2歲以下避免使用螢幕」、「學齡前每天使用不超過1小時」、「學童與成人每使用30分鐘,須休息10分鐘」,希望給民眾正確的使用指導。

北榮眼科部青光眼科主任劉瑞玲說,幼童眼球還在發育,長期看近距離影像,容易近視。若4歲左右近視,到20歲度數恐超過600度,達「高度近視」。而高度近視可能伴隨器官組織變化,青光眼、視網膜出血剝離機率也增加。

此外,3C產品的光譜偏藍光。劉瑞玲說,部分研究證實,藍光會傷害視網膜細胞。

邱淑媞表示,各國都相當重視3C產品傷害視力的問題,法國建議12歲以下避免使用手機、平板;南韓呼籲校園內勿用手機;日本愛知縣甚至規定小學生,晚上9點後不可使用手機。

針對加註警語政策,小二學生家長黃太太說,就像吸菸的人不在乎菸盒上的警語,她不認為這樣可減少使用時間。張姓國小校長則說,連大人都沒辦法控制使用時間,更何況是小孩,與其加警語,不如多做護眼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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