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都"被網癮"了

2009-09-08 17:00:26 / 天氣: 晴朗 / 心情: 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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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稱,備受關注的網癮診治標準有望年內出台。在網癮的界定上,初步認定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40小時標準一齣,立即引起熱議,有人認為如此搞"一刀切"實在不科學(8月26日《重慶晚報》)。

看後這條新聞,筆者心裡也在犯嘀咕:看來筆者週圍的大多數人都患上"網癮"了。仔細算算,倘若真如按照界定網癮標準的專家或教授的說法,每周上網40小時,週圍中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的同事,想必比比皆是。這樣算來,我們週圍中的多數普通人都患上了"網癮",更何況一些特殊工種,比如從事維護網絡安全的IT人士,想必他們每周上網絕不僅限於40小時。

如今早已進入了網絡時代,並且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深入,網絡將更加緊密的與人們的生活聯繫在一起。不管是從事公務員工作,還是成為公司職員,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將越來越離不開網絡,因此,有關專家界定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為網癮顯然不妥。

事實上,上網時間的多少並不能全面衡量"入網"的深淺,是不是網癮,更應該參照平時上網過多對身體的損害標準來衡量。筆者相信確實有不上網就有如煙癮犯了難受的網民,但這僅限於這些定力不夠的少部分網民。現今上網也是一種生活,看書、看電影、購物,這就如以前沒有網絡而逛街一樣,現在不用逛街而叫"逛網"。所以倘若真的"一刀切"的界定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為網癮,顯然失之偏頗。

近段時間網癮被不斷提及,特別是不久前的暴力治"網癮"。"網癮"的標準至今還充滿著爭議,倘若真的按照上述有關專家界定"網癮"的標準,我們生活中的大多數人恐怕早已患上了"網癮",並且有些人"網癮"症狀還不輕,那是否我們生活中的大多數人都應該送去戒網中心呢?原來,我們都"被網癮"了。
我認為每個人想法不盡相同的!
自己可以適度的節制裁是有效方案(生活中還有許多事物要接觸)
網路畢竟只是個工具^^

TAG: 網癮 重慶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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