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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來既是緣~留文既是分~

現代的人怎麼了?

2007-10-30 15:58:02 / 天氣: 陰雨 / 心情: 鬱悶

又是不堪入目的兩則新聞
這是現代文民的水準?
還是只是台灣在變色中?

QUOTE:


探癌妻 赫見男子脫褲抱妻眠
【聯合報╱記者吳政修、王昭月、包希勝/連線報導】
嘉義縣周姓男子前晚帶兩名就讀大學的兒子,到柳營奇美醫院探視癌末住院的妻子,發現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龍姓助理教授裸露下體抱著妻子睡覺,雙方扭打掛彩。警方查出周妻(王姓女子)富有,涉案三方有離婚、再婚等糾葛,並涉及財產繼承問題。
警方昨天先將龍姓助理教授依妨害家庭、傷害罪嫌移送法辦,將續查周姓男子是否在妻子不知情下,私下重辦結婚登記。
五十一的歲周姓男子向台南縣新營警分局報案說,他的妻子(四十三歲)因肌瘤癌末期,住在醫院的單人病房,前晚十時十五分,他偕兩名讀大學的兒子前往探視,發現龍姓男子(四十一歲)裸露下體,與衣著整齊的妻子相擁睡在病床上,雙方扭打,兩人都掛彩。
龍和王都說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周妻的菲律賓籍看護也說沒看到兩人有性行為。周男則對龍姓男子提出妨害家庭、傷害告訴,但未對妻子提告。龍說對方三人打他,但他不提傷害告訴。
王姓女子表示,她娘家富有,在台北有十幾棟房子,他與周男今年二月已離婚,昨天案發後,她打電話問嘉義縣水上鄉戶政事務所,才知前夫在她不知情下,本月初重辦結婚登記。
龍姓男子九十四年在王女經營的建設公司擔任顧問,今年二月王女告訴他已離婚。今年四月王女因癌症末期住院,他有空就去探視,成為男女朋友。他還說,王女皮膚亮麗,外型有如模特兒,上個月離婚,兩人打算結婚;王女的母親擔心他是為了繼承王女的財產,要求他先簽下拋棄財產切結書,他也簽了。他認為周姓男子是為了財產繼承問題重辦結婚登記。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校長周義昌表示,今日將派人深入了解龍老師涉案情形,若查證有不法,會移送三級教評會討論,若嚴重違反教師法規定,不排除解聘。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教師說,龍姓助理教授來自業界,曾任學校創新事業研發中心執行長。

QUOTE:


小六女當某 兩年愛450回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三重市一名葉姓男子追求比自己小廿歲的十二歲小六女生,兩人發生關係達兩年半。小女生墮胎後才把此事告訴家人,還算出總共發生性關係了四百五十次;板橋地院審理後,將葉姓男子判處徒刑四年七個月。
被害人在這兩年半期間,始終認為自己是葉姓男子(卅三歲)的老婆,因此從九十三年九月開始到今年四月底為止,都沒有向家人提起,直到四月初不小心懷孕,葉姓男子假冒她父親簽名到婦產科墮胎,她才覺得不妥,向祖父及老師提起,全案才曝光。
而令辦案人員訝異的是,葉姓男子曾有一段婚姻,也有個年紀跟被害人差不多的女兒,但後來與妻子離婚,而他卻把年紀足以當女兒的被害人當「老婆」。
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與被害人的祖父是鄰居,他常常到她家聊天,見被害人對於感情之事懵懂無知,追求被害人後,把她帶回住處或就在車上發生關係。
這段關係一直持續到今年四月,女童懷孕了。葉姓男子擔心鄰居知悉,帶她到婦產科墮胎,還在手術同意書上冒簽她父親的簽名,向醫師表示被害人之父同意墮胎。
法院調查時,女童告訴法官,她與葉姓男子是男女朋友關係,而且每次葉姓男子都會叫她「老婆」。她說,兩人幾乎每兩天就會發生一次關係,從九十三年到現在,大概發生了四百五十次性關係。而葉男也坦承犯行,但認兩人是情侶,並不是性侵害。
由於被害人當時是未滿十四歲的少女,既使兩人屬情侶關係仍舊觸法,加上葉姓男子又偽造簽名帶女童到醫院墮胎,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及偽造文書罪判處葉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

TAG: 赫見 墮胎 懷孕

俊 發佈於2007-11-09 17:37:50
難道阿扁錯了嗎
(>>> ei888 <<<) ei888 發佈於2007-11-01 16:08:59
又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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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姊妹花被性侵 像住亂倫營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一對姊妹花,從國小開始遭祖父、父親、叔叔、兄、弟等多人連續性侵害長達九年;直到去年,妹妹向同學吐露心事,才揭開這起被資深警員指為「全家男性都涉案最荒誕的亂倫案!」宜蘭地檢署昨天將祖父與父親起訴,並求處重刑。
承辦檢察官指出,涉嫌性侵姊妹花的祖父與父親罔顧倫常,未善盡監護責任,還猥褻性侵年幼姊妹,犯後狡辯,態度不佳,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對姊妹相差三歲,九年前妹妹還在讀國小二年級時,父親就利用放學回家空檔或晚間睡覺時性侵,隔不久讀國小五年級的姊姊也遭父親猥褻。
不僅如此,兩姊妹到祖父家玩耍時,祖父多次性侵蹂躝妹妹,猥褻姊姊;而叔叔也在九年前要妹妹幫他口交(屬告訴乃論,已逾告訴期限處分不起訴)。妹妹另外還遭未成年的兩名哥哥性侵多次,已另案移宜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受辱的妹妹如今就讀高中,去年九月無意間跟有親戚關係的女同學,提起遭父親性侵,同學起初以為開玩笑,詳細追問,認為事態嚴重,告知其他親友一起找被害人的父親理論;這名父親簽下給付兩姊妹兩百萬元生活費的切結書,親屬仍報警處理。
不幸的姊妹指控祖父、父親、叔叔和兩名親兄弟,長期對她們猥褻或性侵;雖然祖父、父親和叔叔否認,指稱是這對姊妹花不滿長輩管教,才誣陷他們;不過兩名未成年的兄弟承認好奇涉案,年紀稍長都結交女友就不再與妹妹有亂倫行為。
警方調查,這對姊妹大都在家裡或祖父、叔叔家裡時遭猥褻或性侵,有時在客廳看電視時,也難逃魔掌,受害次數難以計算。
這件亂倫案長達九年,何以未見媽媽處理?警方指出,「她們的母親應該知情,但礙於顏面等,不敢報案!」偵訊時,姊姊對長輩施魔掌,顯得深惡痛絕,高中畢業即離家;妹妹雖長期遭長輩性侵,卻不曾向外求助,造成她的長輩肆無忌憚。
承辦警方透露,姊妹花的父親是產品推銷員,妻子有職業,小孩的成績都很好,沒想到發生這種醜事。妹妹警訊時指遭父親性侵懷孕並墮胎六次,但檢方以無流產就醫紀錄,事證不足,不列入紀錄。
有許多事~是可避免的~只要良心所在!
我來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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