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汽車消費者保護協會

2007-10-11 10:32:48 / 個人分類:交通

 隨著工商業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汽車成為「食、衣、住、行、育、樂」汽車乃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於此同時,為因應大量生產,難免發生車輛瑕疪致常起糾紛,企業經營者往往是資本雄厚的大企業團體,而非農業時代之個體經營者,其背後多有具備法律知識的智囊團為其擬定契約。站在弱勢的汽車消費往往喪失權益,買車無法得到應有的權益,由於社會整體環境配合,消費意識抬頭。行政院也成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劉前理事長清田因買一部進口汽車在行駛中發生火燒車,得不到任何的賠償,故而召集熱心社會公益人士,於81年12月9日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並於82年2月6日奉內政部台(82)內社字第8276367號函准籌組。82年4月11日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82年5月26日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82年6月27日開成立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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