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心得] 北市投票年齡 將下修至18歲
本帖已經被作者加入個人空間
梧桐樹
新手上路
Rank: 1


UID 58
精華 0
積分 153
帖子 21
威望 0
P幣 81 $
經驗 51 點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0-10-25
來自 台南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5-7-9 05:21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北市投票年齡 將下修至18歲

距2016大選還剩半年,在公民意識持續抬頭的此時,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昨通過修正《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提案,要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修正內容會牴觸母法《公民投票法》規定的20歲,台北市長柯文哲並不在意,還說要看送備查時行政院「敢不敢刪」。 今年4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曾初審通過《公投法》修正案,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昨天北市公民參與委員、爸爸非核陣線召集人李卓翰提案,取消北市公投自治條例針對連署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的規定,並建議將投票年齡從20下降到18歲。

台北市民政局解釋,降低年齡門檻會牴觸母法《公民投票法》,即使議會通過,將來還須送行政院備查。柯文哲反問:「如果寫18歲,他(行政院)敢不敢刪?」還說18歲犯罪就適用《刑法》,基於權利義務對等觀念,支持下修。最後也裁示照提案修正並送議會,先給議會表態。 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認為,柯想下修投票年齡是因為獲得較多年輕人支持,是在「消費年輕人」。憲法規定滿20歲才有投票權,若只能參與市政議題投票,卻不能參與市長、議員選舉投票是缺乏公平性,決定出來的市政政策也不具民意基礎。 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說,讓18歲民眾參與市政討論、決策是好事,樂觀其成,但恐怕會與憲法牴觸,要好好思考。 公民參與委員會昨也通過成立「公民參與網」,其中包括試辦對各局處首長評分,將從勞動局長開始,可能由工會代表、民眾,甚至是勞動局人員打分數。柯文哲說,還想將教育局長納入,要找校長、老師、家長代表評分。打分數的制度不是壞事,還能激勵各局處上緊發條。(中國時報) 年輕~天真無邪~血氣方剛~好騙? 簡直胡搞!

頂部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5-4 09:52

    Skin By D-XITE.COM™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7 Skin By D-XITE™
Processed in 0.026376 second(s), 6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PERCENT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