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分享] 帶人看屋有賞 恐害無照民眾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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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人看屋有賞 恐害無照民眾觸法

帶朋友看屋,成交就能拿到2到3萬的介紹費,這樣的購屋好康,吸引許多人忙著牽線。但您知道嗎?這種行銷方式,可是暗藏觸法危機。原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明文規定,如果沒有相關不動產證照,介入銷售過程,還收取仲介費用,就可能觸法,會被罰10到30萬的罰鍰。

房仲講得賣力,民眾聽得滿意,不少業者成交後,還會鼓勵客人推薦朋友來看屋,成功的話就能拿到介紹費,聽起來真的很好賺,但這可暗藏觸法危機。引起爭議的就是桃園這處成屋建案,為了衝出銷售量,業者竟然向成交的民眾寄發簡訊,上頭寫明只要推薦朋友看屋,成交的話,介紹人就能拿到2到3萬元重金獎賞,但翻開法條會發現,居間房屋買賣著仲介人都必須有經紀執照,才能收取相關費用,「無照」民眾一旦介入銷售過程,可能開罰10到30萬。

業者強調,看屋介紹一定都是自己來,沒有讓民眾參與銷售,只是業者為了搶銷售量,打出了這樣的怪招,讓民眾掉進「獎金」陷阱,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到時候錢沒賺到,可能還要被罰上一筆,真的不太划算。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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