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標題: [交流] 阿九實驗室  (單選) [參與投票的會員]
我相信"阿九"沒貪污
我要觀望
我絕得很可疑
就是"水昆兄"翻版
根本兩者不同怎麼論之
對不起,您無權投票。


標題: [交流] 阿九實驗室
本帖已經被作者加入個人空間
魔羯
版主
Rank: 10Rank: 10Rank: 10


永恆之星   分享之星  
UID 3
精華 0
積分 1175
帖子 207
威望 5
P幣 486 $
經驗 477 點
閱讀權限 180
註冊 2000-1-1
來自 中華民國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16 02:05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阿九實驗室

這兩天因"馬特別費"又吵得沸沸揚揚 您選擇相信他還是另有看法呢?

QUOTE:
檢方擬調陳總統市長任內資料做對照 檢調偵辦台北市長特別費案,已表明「需單據核銷」與「不需單據核銷」兩大部分都要調查,為比對首長特別費處理流程,檢調人士今天表示,專案小組有意調閱總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核銷單據及入帳方式做為查案對照,但會否請陳總統作證,檢方並不願意說明。 檢調人士表示,過去陳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首長特別費不需單據的一半金額,都是以領據直接提領現金,與馬市長直接撥入個人帳戶的方式不同。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在2005年十二月十四日發布的「國庫集中支付作業要點」,其中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庫款領取方式以存入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為原則,但有特殊原因者,得依其他方式領取」,因此首長特別費無論是直接匯入首長帳戶或現金提領,皆於法有據,因此檢方要查的是馬市長有無將錢用於私人用途。 檢調人士指出,目前專案人員正在討論做為本案調查對照組的事宜,有意調閱陳總統市長任內的相關資料,但是否有必要請陳總統就首長特別費作證,他不願鬆口。 此外,高檢署人員今天澄清表示,先前過濾自1999年到2005年的北市特別費單據逾一千五百張發票 (占待查部分的一半),確無發現「搜集他人發票報帳」情況,余文涉案部分是後來才被發現,因此余文今天繳出的三千五百七十四張發票必須另行過濾,也就是說,檢方到目前為止,必須逐一清查的發票就將近七千張,未來不排除還會增加。 至於余文以假發票核帳,衍生審計、主計單位未查覺的質疑,檢方則認為,行政實務中,只要核帳形式上符合審核規定,審查人員確實難以查覺這種假帳,因此檢方不會追究審計人員責任,也不一定會約談每名余文核帳單據上蓋章的會計人員;根據市府資料,余文每核銷一筆特支費總共需有八人蓋章。 【2006/11/15 中央社】

聯合新聞網相關報導

審計部:如發現馬違法 將移送檢調查黑中心:未查出馬英九蒐集發票
檢方擬調陳總統市長任內資料做對照北市府:馬特別費行政瑕疵
特別費付生活費?北市府:沒聽說原始發票都在 只是承辦員報帳偷懶
余文繳出全部實際公務支出發票承辦秘書:我太忙 才會便宜行事
特別費也申報? 馬:存入帳戶就得要申報中央首長特別費 603人半數憑證核銷
特別費案 呂游蘇謝將採集體偵查觀察站》市府、藍營危機處理 漫不經心
冷眼集》老實反而違法 制度正可釐清直言集》用假發票、為何申報? 馬須解釋
查馬帳 檢向50單位調資料綠委質疑馬 賀奠儀掛零





歡迎交流連繫
 引用 回復 頂部
魔羯
版主
Rank: 10Rank: 10Rank: 10


永恆之星   分享之星  
UID 3
精華 0
積分 1175
帖子 207
威望 5
P幣 486 $
經驗 477 點
閱讀權限 180
註冊 2000-1-1
來自 中華民國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16 17:49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歡迎交流連繫
 引用 回復 頂部
遊客 220.130.178.x
未註冊









發表於 2006-11-17 01:07 
只要不是鋪張浪費我個人是很樂意支持特別費用 畢竟是領袖~首長~~~等~因有的小小特惠!

 引用 回復 頂部
遊客 60.246.253.x
未註冊









發表於 2006-11-17 09:59 
這樣小疏忽就下台~扁大賊早該來回槍殺他幾遍!! 最可惡賊扁得了便宜還賣瓜~一付莫可他何嘴臉~真是吃定我們善良百姓??白癡ㄉ人才無動於衷~12/9讓民進黨隨賊扁一起毀滅吧!! 台灣人要更智慧`機動些監督這些政客~管好我們血汗錢!! 否則罷稅是我們寄望ㄉ~~

 引用 回復 頂部
小P
版主
Rank: 10Rank: 10Rank: 10


永恆之星   分享之星  
UID 13
精華 0
積分 1285
帖子 186
威望 5
P幣 662 $
經驗 432 點
閱讀權限 180
註冊 2000-1-1
來自 ???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18 06:17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香腸 VS 雞腿

兩件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喜美安裝閉.........





~歡迎交流資訊知識~

如果您能連結個圖大家可能更清楚您的問題
 引用 回復 頂部
莞爾
新手上路
Rank: 1



UID 132
精華 0
積分 63
帖子 7
威望 0
P幣 43 $
經驗 13 點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3-6-28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18 16:11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選擇題..1

以現在百姓的經濟情況來說.. 以下你會選擇那一項? a. 鑽戒 (Tiffany鑽戒) b. 牛奶+麵包

 引用 回復 頂部
小金
一級會員
Rank: 2


UID 135
精華 0
積分 313
帖子 63
威望 0
P幣 95 $
經驗 155 點
閱讀權限 20
註冊 2003-8-8
來自 花蓮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22 21:08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我想說的是!!!怎麼會演變成如此阿...

QUOTE:
保馬進2008 藍委擬修內規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上午表明,如果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因為特別費問題遭到起訴,導致無法獲得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他將在黨內提案增訂特別條款,排除「起訴不能提名」的規定,讓馬英九仍可爭取國民黨的提名角逐2008年總統大選。 蔡正元說,這都還是假設狀況,如果馬英九真的因為特別費遭起訴,而被國民黨停權,他自然會在明年2、3月黨內處理提名事宜時提出本案。 蔡正元強調,馬英九因為特別費問題遭到調查,這是「制度性的冤屈」,並不是貪瀆;現在基層反應很強烈,不能因為馬英九遭到這樣的冤屈,就無法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他並揚言,如果馬英九因此無法爭取國民黨提名,他以後也不會再扛藍旗代表國民黨參選。 針對民進黨團上午批國民黨護馬,無所不用其極,蔡正元反唇相譏指出,陳水扁當初要角逐2000年總統選舉,本來在黨內也沒有提名資格,後來還不是民進黨修改提名辦法,才讓扁有資格爭取黨內提名;「民進黨不要龜笑鱉無尾」。 蔡正元表示,他有這樣的構想是因為基層反應強烈,他事先沒跟馬英九談過,他也不管馬英九的態度,他會如此堅定主張,是因為國民黨不能讓制度性的冤屈,封殺馬英九的參選機會,這樣非常不公平;「如果初選輸了,鼻子摸摸就認了,但不能用這個卡住馬英九,連初選都不能參加」。 對於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如果要修改「起訴不能提名」的規定,應該一視同仁增訂回溯條款才公平,蔡正元強調,他只是針對總統提名辦法增訂特別條款,對單一事件進行單一救濟,並不是要把「排黑條款」取消;況且馬英九是遭到制度性冤屈,並不是個人有貪瀆,所以不能與其它人一視同仁,因此沒有任何回溯問題。 【2006/11/22 聯合晚報】


 引用 回復 頂部
遊客 59.120.0.x
未註冊









發表於 2006-11-23 22:22 
對ㄚ~對ㄚ~~

馬英九是遭到制度性冤屈,並不是個人有貪瀆,所以不能與其它人一視同仁,因此沒有任何回溯問題。 對ㄚ~對ㄚ~~亂來!!!!

 引用 回復 頂部
遊客 60.246.253.x
未註冊









發表於 2006-11-24 10:15 
不要中綠妖精焦點轉移~

台北市長馬英九、桃園縣長朱立倫等縣市長,是極少數在部分年度有大額剩餘繳庫者。 ㄚ卿嫂部份薪水是扁貪污來~假不了!!珍`幸妤是共犯~檢察官怎麼還不辦? 致中在紐約租豪宅~留學生大手筆~賊扁一家人沒污錢~騙鬼也不信!!我們上班這麼辛苦~還是無殼蝸牛~他們倒是污ㄉ粉大方公開!!真是吃定台灣人~

 引用 回復 頂部
高雄仔
新手上路
Rank: 1


UID 48
精華 0
積分 177
帖子 35
威望 0
P幣 56 $
經驗 86 點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0-6-4
來自 台灣~打狗
狀態 在線
發表於 2006-11-25 15:55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阿九仔!早上在高雄被扁了

馬英九今天清晨在高雄仁德早市拜票時遇襲。 記者董俊志╱攝影
馬英九上午前往高雄輔選,在高雄市五福路「城市光廊」對面的仁德早市拜票時遇襲。高雄巿無黨籍女市議員候選人張禾宜,一邊高喊「馬英九下台」,一邊出手揮擊馬英九,馬英九隨扈雖出手阻擋,馬英九左臉頰及左肩部位仍遭打,場面混亂。 詳情報導=2006/11/25 聯合晚報

 引用 回復 頂部
 

查看積分策略說明快速回復主題
 選項 標題 Smilies
禁用 URL 識別
禁用 Smilies
禁用 論壇代碼
使用個人簽名
接收新回復郵件通知
內容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1999-7-24 12:42

    Skin By D-XITE.COM™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7 Skin By D-XITE™
Processed in 0.043643 second(s), 10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PERCENT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