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分享] 國務費案 吳淑珍馬永成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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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3 14:54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國務費案 吳淑珍馬永成傳起訴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6.11.03 02:18 pm

台北地檢署中午傳出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出爐,包括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第一管家陳鎮慧、總統府秘書室主任林德訓、杏林製藥負責人李碧君、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等六人遭起訴。 吳淑珍以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起訴,馬永成、陳鎮慧、林德訓均以偽造文書起訴,陳鎮慧另外還涉嫌偽證罪,李碧君和曾天賜則求處緩刑兩年。陳水扁總統則因憲法規定總統受民法、刑法保障未起訴。


這是個好消息的開始
今天大家可以睡好一點了^^大家加油!



QUOTE:

國務機要費案 檢:扁珍共犯貪污

攸關陳水扁下台與否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結果大出一般預料之外。根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調查,陳水扁總統與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機會,從91年7月到95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1480萬408元。 由於陳水扁依憲法規定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先將吳淑珍等4人提起公訴,至於陳水扁將於卸任後,由檢方追訴。 總統府方面與行政院中午種種跡象顯示,已感覺檢方今日山雨欲來之勢:副總統呂秀蓮中午取銷行程,從澎湖趕回;總統府副祕書長卓榮泰近午亦不尋常的主動召開記者會,透露國務機要費中使用「發票核銷」的六大外交專案;而更詭譎的,各部會首長緊張的用電話互探究竟,政壇出奇的官心惶惶。由於股市在下午1時30分收盤,一般研判這是檢方選擇在下午3時才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案的主要原因。 倒扁總部幹部魏千峰中午表示說,會給民進黨一段時間回應,倒扁總部呼籲陳水扁自己宣布下台,對於吳淑珍等人遭到起訴,感到安慰。 由於陳水扁之前曾承諾如有犯罪、污錢就會下台,如今,高檢署認定吳淑珍是陳水扁貪污的「共同正犯」,下午起訴書一經公告,勢將衝擊政壇,也直接影響北高市長選情。 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和罪名:總統夫人吳淑珍,罪名為偽造文書及貪污治罪條例,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罪名是偽造文書罪,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以及總統府會計兼出納陳鎮慧2人,則觸犯偽造文書罪及偽證罪。 據了解,由於馬永成之前被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約談到案時,就是以被告的身分應訊,在被告有說謊的權利下,馬永成,「因禍得福」,不涉偽證罪。 檢方指出,遭起訴的林德訓及陳鎮慧兩人,後因充分配合辦案,檢方在偵結時,一併請求法院給林等2人,緩刑的機會。 至於幫吳淑珍蒐集發票的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董事長李碧君,則因配合檢方辦案,獲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時間為2年。檢方表示,曾天賜除了觸犯湮滅證據罪外,另犯刑事偽證罪,至於李碧君所涉罪名則包括偽證罪、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 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上午聯袂在高檢署祕密進行書類審核,雙方決定下午3 時,向司法院商借3樓大禮堂,由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親自出席國務機要費偵結記者會。

依憲法規定陳水扁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將暫時把陳水扁涉及刑事犯罪的卷證,以「暫留」的方式,交由高檢署保管,待20008年5月20日,陳水扁任期屆滿後,將卷證起出追訴陳水扁所涉的貪污行為。相關新聞見3版

【2006/11/03 聯合晚報】




[ 本帖最後由 停不下來 於 2006-11-3 15: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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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3 16:48 
正義終於往前邁開一小步ㄌ
向陳瑞仁檢察官致敬
也呼籲全國民眾持續給檢察官加油&支持&關注&施壓....直到真正結案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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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3 21:01 
阿扁~

您又創了"第一"
台灣第一  世界第一  扁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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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4 06:26 
回復 #1 停不下來 的帖子

那些口口聲聲要證據的人可以去撞牆了吧!牆很多,到處都是,隨便你喜歡哪面牆,撞上去就對了,很勉強嗎?不然跳樓也可以啦,隨便找個樓去跳一下吧,記得要跳之前先看看底下有沒有人,可別自己沒事卻壓死別人喔!

要證據?一點作人的基本常情推理能力都沒有,大家早就心知肚明的事,就是有人要證據?這根本就是在維護貪腐的政客,台灣向民主邁進的步伐就是被這些無知的爛人拖累了,要證據?現在有了,那些要證據的人可以自行了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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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4 12:12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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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4 14:53 
怎ㄇ沒有直接抓去判死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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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5 11:47 
扁家大小也該一起辦罪~~否則大小眼`對犯罪百姓不公平!!

到現在還不感恩認錯??小心政治謀殺陳瑞仁!!

賊扁跟民進黨根本就是土匪化身~小心舌粲蓮花謝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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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繼續追!

扁嫂領國務費流程與收集發票網絡

2006/11/04 聯合報

實在不敢相信他只拿了這麼點...
軍購+金改+......=都沒有嗎?(很多案子怎麼都銷聲匿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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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5 21:29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國務機要費偵結情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pdf檔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pdf檔案)

起訴書(附表一)(pdf檔案)

起訴書(附表一)(pdf檔案)

剛看完他的"八點檔"向人民報告...
不看不氣~看了氣死妳=向人民邀功+訴苦(我的感想)
1.不針對事實解答(其中還刻意提到其他黨領導人的特支費...)
2.總統本來就應該做的比一般人~多一點~辛苦一點~甚至偉大一點的"事情"...(才稱為"總統")
3.最後提問的記者=也是太題外話沒問重點...不知是否刻意安排(我認為是)

總結=律師=還是律師=萬民自求多福吧!

[ 本帖最後由 BOOK 於 2006-11-5 21: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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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5 22:30 
八點檔"向人民報告"

總筒講得long long 長..內容全是讚美自己的話..並沒有向人民報告ㄌ啥....聽到最後..只有抓到兩點讚美以外的事:一是說人民夠笨..二是說陳瑞仁審案雙重標準...完全沒交代怎樣沒貪污....

 引用 回復 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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