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心得] 網路交友 易墜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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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3 02:47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網路交友 易墜陷阱



QUOTE:
網路交友 易墜陷阱 【記者孔令琪、楊正海/台北報導】 網路交網友、電話交友情形愈來愈普遍,詐騙、仙人跳、情郎變情「狼」,屢見不鮮,警方認為,電話交友、網路交友無法擋,只能提醒網友多幾分警覺心,尤其不要沈迷、輕易的「掏心掏肺」,吃了大虧。 桃園發生女大學生遭男網友哄騙下,成為男女朋友,結果被狼人打得肋骨斷八根,餵毒、控制行動一個多月,女生被救出,去了半條命。事實上,警方接獲發生的案例,發現很多女性網友以浪漫的心態上網交友,常常遇上狼人,而網路也成為色狼活躍的空間。 目前最新的電話交友,雖然比網路更接近對方,可從話筒的一方知道對方是男是女、談吐,但這也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交友,要進一步見面交往,還是要謹慎小心,以免吃虧。 警方指出,上網聊天的過程中,縱使聊得再多,其實仍是「陌生人」,與網友初次相約見面就要特別小心,一定要選在人多、環境單純的的公共場所,見面後不可一起到旅館、KTV等隱密空間,甚至是坐上網友的車,以免中陷阱、誤上賊車。 不僅是女生要注意網路交友,男網友網路交友也得小心「仙人跳」,日前一名男網友因輕易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不久後即接獲警方通知,指出女網友帶著男友到警察局報案,指稱遭到性侵害,該名男網友雖然喊冤,覺得被設計,但對方指證歷歷,百口莫辯,警方最後仍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偵辦。 警方指出,碰到這類案件,對方事前經過設計,挖好洞等人來跳,如果怕被騙,可以將和對方在網路上聊天的內容留下,等待往後檢警偵辦時提出做為證據。 如果不幸在旅館遭同性或異性網友性侵害,被害人要馬上通知警方、家人或住宿的業者協助處理,不要洗澡,設法保全現場證據。 【2006/09/03 聯合晚報】

交友本是件好事~但是觀念不正確卻往往帶來傷害~請大家三思^^





^^ 請多多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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