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無線網路接收器(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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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16 17:32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Yahoo!
無線網路接收器(AP)

市政府聲明新聞稿 _ 無線網路接收器(AP)並非大哥大基地台應予正名以免造成恐慌

發布單位:資訊處     發布日期:2008-07-16

有關近來紛擾不休的電磁波疑慮,臺北市政府資訊處強調,臺北市公眾無線區域網路所架設之無線接收器(Access Point,簡稱AP),與市面上的GSM行動電話基地臺(一般通稱大哥大基地臺),無論在外觀、功能及電磁波強度均有極大不同。依據環保署公布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公布低功率射頻設備電磁波,應小於1毫瓦/平方公分,亦即1,000微瓦/平方公分。NCC於6月12日至北一女量測該校設置的無線網路AP時,測得數值為0.000000379微瓦/平方公分,遠遠低於環保署公布的建議值。臺北市環保局7月14日上午也邀集廠商檢測北一女校內無線寬頻接收器設置點區域內十八個定點電磁波量;環保局人員指出,若以標準值為1,000微瓦/平方公分來看,檢測的最高值為距發射器最近的定點,檢測值為2.08微瓦/平方公分,同樣遠低於標準值。而GSM行動電話基地臺標準值為450~1,000微瓦/平方公分,可見臺北市所架設的無線網路接收器(AP)並非大哥大基地臺,應予正名。社會應該給予民眾正確的觀念,以免因誤導,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臺北市公眾無線區域網路所架設之無線AP,早已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原交通部電信總局)委託財團法人臺灣電子檢驗中心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且訊號穿透力弱,主要架設在建築物內的天花板、或附掛於路燈、電桿、建築物上,其無線網路訊號會因住家距離及建築物而降低,造成影響更是微小。
臺北市的無線寬頻網路使用接收器(Access point,簡稱AP)屬低功率射頻設備,使用2.4 GHz, 5.2 GHz, 5.7 GHz頻段,僅能用於內建無線上網模組的資訊設備,例如筆記型電腦、PDA、iPad、智慧型手機、iPhone、wifi手機或skype Phone,而GSM行動電話使用0.9 GHz, 1.8 GHz,1.9 GHz頻段,也因為頻段不同是無法接收於一般GSM手機訊號,民眾大可以放心。
另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臺北市採用之無線技術為Wi-Fi,頻段為5.74~5.82GHz。由於使用該頻段之無線網路接取器(Access Point;簡稱AP)係屬低功率射頻設備,無須向NCC申請執照,也不需要受限於「行動電話業務無線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規定。與有線電視、大哥大基地臺的設置標準應有不同。
資訊處告訴大家如何簡易測量電磁波強度,如果使用收音機、麥克風、電腦螢幕等電器用品,經常發現手機響鈴前立即出現干擾,此時手機電磁波最強。使用筆記型電腦、PDA等接收無線網路訊號,並不會發生相同干擾,民眾可以在家自行做實驗。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於95年5月發表「電磁波與公共健康:基地臺與無線網路科技」報告,重點簡述無線網路所產生之電磁波對人體影響如下:
一、迄今,學術論文證實電磁波對健康影響之處,僅涉及因接觸超高強度電磁波(只有在射頻加熱器等某些工業設備中才能見到)所造成之體溫上升現象(>1℃)。無線網路的電磁波強度很低,對體溫上升不顯著,並且不影響人體健康。
二、事實上,由於電磁波頻率較低,在接受電磁波強度相同的情況下,人體從調頻收音機和電視吸收的電磁波能量比從行動電話基地臺及無線網路吸收的電磁波能量至少多4倍。然而無線廣播及無線電視電臺運作至今已超過50年,未出現對健康有任何不良後果的確切證據。
三、至今仍沒有可靠的科學證據顯示,無線網路產生的微弱射頻訊號會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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