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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速限放寬 雪隧80 一高中南段110 [打印本頁]

作者: CHE    時間: 2008-3-12 11:25     標題: 速限放寬 雪隧80 一高中南段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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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昨天宣布,三月十六日起,國道五號(北宜高)雪山隧道速限由原七十公里提高為八十公里;國道一號(中山高)中南部路段大安溪橋至楠梓交流道,速限由一百公里提高為一百一十公里。中山高此次提高速限路段總長超過兩百公里,等於一半以上的路段都可「加速」。  以交通員警取締超速的寬限值十公里計算,中山高中南部路段可達一百廿公里,雪隧可達九十公里;超過此一時速才會被取締。  二百公里路況改善 一高更好開  中山高全長三七三公里,各路段設計速率皆不同,丘陵區為一百公里、平原區一百廿公里。民國六十七年通車時,全線時速九十公里;七十九年,八成以上路段調整為一百公里;九十二年調為一百公里。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管組副組長康志福表示,由於員林到高雄拓寬工程去年底完成,單向由二車道增為三車道,行車條件改善,因此決定將平原區的「大安溪橋(泰安服務區北端)至楠梓交流道」路段,即里程數一五五公里到三五六公里範圍內,提高速限從每小時一百公里為一百一十公里。這兩百公里路段原本行車須兩小時,調高速限後,可節省十分鐘。  此外,北宜高南港系統至頭城路段有多個隧道,九十五年六月通車初期速限僅時速七十公里,雪隧僅允許小型車通行。去年十月,首先將雪隧以外路段速限放寬至八十公里,十一月再開放大客車通行。  時速超過九十公里 雪隧就開罰  康志福表示,考量用路人都已熟悉道路狀況,研究也顯示,提高速限有助交通流量,因此決定將速限調整成隧道內外一致,頭城以北路段,速限皆為八十公里。  雪隧可達九十公里;超過此一時速才會被取締。高公局提醒,雪隧速限提高後,小型車行駛時須保持五十公尺之安全距離,大型車須保持六十公尺以上間距。如果碰上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廿公里,仍應保持廿公尺以上安全距離。

以往的速度確實太低加上太嚴苛的管制(但大家開車還是應以安全駕駛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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