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開放27國申請
為因應國際旅行文件電子化發展趨勢,簡化外籍旅客來台手續及進一步爭取各國改善對我國人簽證待遇,外交部今(12)日宣布,中華民國「電子簽證」(eVisa)計畫自今日起實施,第一階段開放27國民眾申請,台灣是全球第24個國家實施eVisa,將有利於爭取更多觀光客來台。
外交部指出,eVisa提供符合申請資格之非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籍旅客,自行透過網路申辦簽證的「一站式」(填表申請、信用卡繳費、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便捷服務,免除申請人須親自向我駐外館處申辦、等候發件及舟車勞頓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
由於申請人無須繳驗旅行證件正本亦免經面談,外交部業審慎評估該計畫適用對象及審核方式,以兼顧簽證便利及維護國境安全之目的。
電子簽證收費為新台幣1,632元,最長停留天數30天,不可延期。
經初步規劃,eVisa將分階段實行,首階段開放申請事由以商務、觀光、短期探親或參加國際會議等活動為主,適用對象如下:
1.原適用落地簽證國家:汶萊、土耳其、馬其頓。
2.21個邦交國(教廷除外):貝里斯、布吉納法索、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諾魯、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多美普林西比、索羅門群島、史瓦濟蘭、吐瓦魯等21國。
3.相互改善簽證待遇國家:厄瓜多、秘魯、哥倫比亞。
4.應邀來台出席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適用「選擇性落地簽證」人士:不限國別。
外交部表示,將視首階段實施狀況、成效及洽獲其他國家改善對我簽證待遇的進展,不定期會同相關機關研議擴大適用國家及對象。
華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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