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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流] "王"國力霸集團還保嗎? [打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07-1-19 01:53     標題: "王"國力霸集團還保嗎?

王氏家族"風暴"所帶給社會的成本大家可想而知! 他所擴及並影響的事業甚多... 03090407 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部商業司) (TVBS新聞) 王又曾夫婦逃亡海外,為了防杜力霸案涉案人脫逃,檢察官指示調查員24小時監控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一天分4班,掌握行蹤;調查局表示,除了王令麟,王家其他重點對象,包括王令台、王令僑、王令興,都在監控的名單上,調查局可說是全員出動,日夜跟監。 亞太固網黑洞 近半淨值早成空殼 五日,台北地檢署出動四十人, 大舉搜索位在台北市松仁路上的亞太固網總部, 能是力霸風暴最具威力的未爆彈,即將引爆。 《今周刊》獨家取得亞太固網財報, 這宗逼近三百億元的亞太掏空疑雲,因而有了可供解讀的缺口。 北地檢署在一月十五日出動四十人,大舉搜索位在松仁路上的亞太固網總部,這顆極可能是力霸風暴最具威力未爆彈,會震掉電信主管機關交通部長蔡堆的烏紗帽嗎?會追究到前任交長郭瑤琪、林陵三嗎?甚至撼動蘇貞昌的閣揆寶座? 《今周刊》獨家取得亞太固網財報,這宗逼近三百億元的亞太掏空疑雲,潘朵拉的黑盒子即將打開。 資本額高達六五六.八億元的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名為東森寬頻電信),依本刊獨家取得的財務報表,一觀之下令人怵目驚心。 保守估計,亞太固網的實際淨值幾已腰斬,當年集大眾之資的六百五十六億元,七年來灰飛煙滅,將近三百億元下落不明,被強烈懷疑有多數進入王家人口袋。 亞太固網資本額高達六五六.八億元,不僅是全國第六大股本的民營公司,也是力霸集團旗下的最大公司。不過這麼大的股本,卻始終堅持不公開發行,也是當初同時成立的三家固網公司中,惟一沒有公開發行的固網業者。因此,即使力霸案延燒至今,但亞太的財務狀況始終是個大問號,沒人知道裡面的財務黑洞有多大。 透明,第六大股本民營公司是大黑洞 亞太固網共三十三席董事,其中王家囊括二十二席,剛好超過三分之二門檻,對董事會有絕對的控制能力。 據王家之外的董事表示,董事會的所有資料,王家經常以不宜外流為由,在會後要求全數回收,法人董事代表經常面臨回去之後無法回報公司概況的窘境;甚至有董事法人因此差點派不出法人代表,因為任重權輕風險高,沒人願意擔此重任。 如今力霸集團出事,這些法人代表還被冠上督導不周的罪名,直呼「裡外不是人啊!」 根據亞太固網○六年第三季最新季報與半年報,其中透露出的重大弊端。根據熟悉亞太財務的會計師形容,亞太固網宛如一座大金庫,這座金庫挖了兩道地下管線,直通集團大小公司,一條管線是透過應收帳款的方式,輸金給子公司,一條則是透過購買公司債的方式,把錢灌進子公司。 最新相關新聞
作者: ZOO    時間: 2007-1-27 06:05

這種人類的事...要用人類的方式解決...(自己想)
作者: 魔羯    時間: 2007-1-31 17:41     標題: 王金世英落跑 竟隔海討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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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掏空案,讓底下一堆員工擔心沒薪水年終很難過年,但誇張的是,捲款百億逃跑的王金世英,竟然還打電話向亞太固網,要12月份的薪水跟兩個月年終,總計一百多萬,而這也讓員工忍不住私下痛罵,王金世英實在厚臉皮亞太固網的落跑董事長王金世英,跟丈夫王又曾,掏空上百億逃亡美國,就在政府拿全民納稅錢,幫忙買單擦屁股的同時,卻傳出王金世英這通緝犯,竟然還好意思打越洋電話回亞太固網,問說1/5號發薪水,但她身為董事長的12月份薪資怎麼沒入帳,甚至連兩個月的年終,她也一併詢問,算一算三個月的薪資,總計超過百萬,不過亞太澄清,並沒有把錢匯給王金世英掏空百億,還要追百萬薪水,王金世英堪稱史上臉皮最厚的通緝犯,而除了他之外,兒子王令興也被爆料,最近花費上百萬裝潢新家,母子兩過的生活還是非常優渥,只是檢調單位看在眼裡,偵辦腳步更是加快,上午再度約談王令興跟王令僑,進市調處問個明白,勢必得將弊案責任追究到底

唉~~~真是世風日下~毫無悔意!
作者: 高雄仔    時間: 2007-2-2 16:48     標題: 弟 王篤學罵:王又曾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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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掏空力霸集團、棄子女潛逃出國,落得這樣下場,他的胞弟王篤學接受時報周刊訪問時判斷,王又曾、王金世英最多帶10億元現金出去,不可能太多,因為大陸不歡迎王又曾,他只能逃到美國等其地,但這對不懂英文、不喜歡外國人的王又曾來說,是一種折磨。 今天出刊的最新一期時報周刊報導,王篤學在新聞界服務幾十年,王又曾排老二,王篤學老三,王事展是老四,王篤學對王又曾所有事情都瞭若指掌,如今也是最痛恨王又曾的人之一。由於王篤學和王又曾長得頗為神似,王篤學說,最近他太太都要他別穿西穿出門,免得被誤為是王又曾。 一提到王又曾丟下子女、弟弟(王事展)到美國,王篤學忍不住破口大罵。 王篤學說,自己不想對外說王又曾的事,是因為他覺得是「恥辱」。他認為,王又曾根本是個混蛋。他也說,王又曾對女人很大方,對自己卻很節省。但對王又曾曾和哪些名女人交往,王篤學則保留,他說,有的人現在結婚了,說了豈不傷人! 對外界報導王又曾的「四房王金世英」,王篤學也說這是錯誤的,因為王又曾只娶過兩個女人,一個是元配,就是外界所說的大房,但為了娶王金世英便辦理離婚,王金世英應該被稱為王又曾現在的老婆,不是什麼四房,至於第二、第三都是同居人,從沒有正式結婚。 【2007/02/02 聯合晚報】

罵得好!不過他"人老心不服老"實在能力滿強.........
作者: Hotmail    時間: 2007-2-2 18:24     標題: 王又曾新加坡耍賴拒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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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明尼加護照遭註銷 掏空力霸集團的王又曾夫婦自洛杉磯搭新航班機於2日清晨飛抵新加坡後,在我方積極努力下,王又曾的多明尼加護照連夜遭多國註銷,王又曾無法出示有效證件,又在機場拒絕被遣返,一度躺在機艙門,揚言絕食。我方人員正積極協調,希望下午能讓王又曾搭上飛機回到台北,由檢警逮捕歸案,結束34天的海外逃亡日子。 據最新消息,在台星雙方協調後,星方原本同意遣返王又曾,讓他搭12時40分起飛前往美國的新航SQ 876 班機,於下午17時10分過境停靠桃園國際機場時,台灣就有管轄權逮捕他。但王又曾不肯上機,結果該班飛機12時40分起飛時,王又曾並未搭上飛機。 王想直飛美國不過境台北 據稱,王又曾要求搭下午4時直飛美國的新航SQ38班機回美,不要過境台北被捕。 稍早,新航SQ 872預定於上午8時05分起飛的那班飛機,也因王又曾大鬧機場,拒絕登機而延遲三小時才起飛。 礙於國際法和管轄權的問題,80歲的王又曾如果硬是賴在機場不出境,可能重演電影「航站情緣」的故事。即使順利讓他登機,預料飛抵台北時,王又曾在機上很可能堅拒下機,而會再有一番爭執。 今天從新加坡飛台北的班機,尚有華航CI 662 ,14:55起飛,19:30 抵台;長榮BR 226,13:10起飛,17:30 抵台;新航SQ28,17:15起飛,21:45抵台。 王金世美持美護照恐不回台 由於王又曾妻王金世英持美國護照,至截稿為止,仍不清楚台灣檢調官員是否也能順利把她一併押送回台,有可能只有王又曾一人回台灣,王金世英則回美國。因為,如果持美國護照的王金世英不願回台北,台灣方面的官員也明言:「我們也沒辦法!」 可靠消息人士透露,由於王又曾的中華民國護照已被註銷,因此他從洛杉磯出境是用另一本多明尼加護照,王金世英仍持用美國護照。 不過,隨後在台灣調查局駐華府幹員配合美國國土安全部人員作業,以及外交部人員的通力合作下,在王又曾從洛杉磯登機後,我方掌握王的確切行蹤後,由多明尼加確認註銷王又曾的多明尼加護照。 王又曾夫婦在美西時間31日晚間8時(台北時間1日上午11時)自洛杉磯搭乘新航SQ037班機,在新加坡時間2日清晨6時15分抵達樟宜機場。當時登機門外已有台、星兩國安全官員守候,但所有旅客下機後,仍不見王氏夫婦蹤影。 台、星官員堵人機場留置 據了解,王氏夫婦在飛機上隨即隨即遭到新加坡安全人員留置,並秘密轉送到另一班飛台北的新航SQ872班機。原本計畫在台、星兩國檢調人員共同護送下前往台北。 1新航班機因王延誤3小時 台北駐新加坡代表胡為真夫婦,一大早也與台北來的檢調人員及國安局駐新官員,在現場不斷與新加坡官員協調。不過,這班原訂8時5分起飛的班機,卻遲至11時才起飛,但王又曾並不在飛機上。 據了解,由於王又曾在新加坡並未犯罪,因此新加坡官員不會將他逮捕,但若搭乘新航班機,就視同在新加坡的國土,雖可與台灣官員共同護送王又曾回台,但卻增加程序上的複雜度。 【2007/02/02 聯合晚報】

有權有勢就是不同!要是一般百姓早就不知在牢裡.........多久了!
作者: 芭樂    時間: 2007-2-7 19:29     標題: 王又曾拘留第四天 聽證會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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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王又曾在拘留所第四天,聽證會何時開,沒人知道,不過王又曾律師團今天又出現一位華裔女律師,幫王又曾辯護;而看守所裡面的2位移民法官,案件駁回率相當低,種種跡象,似乎都比較有利於王又曾;現在可以台灣方面比較能指望的是,如果王又曾被判驅離出境,台灣方面可以爭取直接遣返回台,不讓王又曾有機會跑到第三國,請看TVBS記者左敏琳來自洛杉磯的報導。 王又曾在聖派卓拘留所進入第四天,仍沒有排入聽証會名單,但他另一位華裔女律師戴雯,出現了。記者:「那王金世英有跟你談到,相關情形?」律師戴雯:「對不起,那是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機密,對不起喔,這些我現在不方便多說。」 帶著黑色公事包,穿著棗紅色套裝的律師戴雯,在媒體包圍下,走進拘留所。律師戴雯:「我是律師,我今天是來辦公事的。」 曾經和律師尼爾森,一起坐BMW X5,前往探望王又曾的戴雯,也是攻防戰的律師團之一;聽証會日期未定,台灣方面的著力點有限,李大維的態度也從當時高調公布美方通知,到現在不願多談。駐美代表李大維:「2國之間的互助協定,運作的非常好;幾乎每天2國都就這個案子,有很密切的合作。」 負責聖派卓的2位女性移民法官,拉丁裔的佩特斯,跟非洲裔的希特葛瑞福斯,2位法官的案件駁回率,都低於全國比例,看起來對王又曾比較有利,但對台灣來說,影響王又曾案的力量有限。 TVBS特派記者左敏琳:「最大一項指望就是希望,能夠在王又曾被判出局,也就是驅離出境的時候,能夠直接爭取到遣返台灣,不要再讓新加坡事件重演,有落跑第三國的機會。」

這又是在玩什麼配套措施???
作者: 河流    時間: 2007-3-4 00:25

怎麼銷聲匿跡了.....悶阿!
作者: 阿九加油    時間: 2007-3-8 15:29     標題: 力霸案起訴 顏大和:辦案人力投入四千人次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亦偉台北八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力霸金融弊案今天偵查終結,北檢檢察長顏大和表示,這起金融弊案檢調動員四千多人次,相關文件超過一百箱,起訴書達九百四十頁,北檢將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顏大和是在中午與北檢記者新春餐敘時做以上表示。 台北地檢署偵辦力霸金融弊案今天偵查終結,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一百零七人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王氏家族有九人遭檢方具體求刑,其中集團創辦人王又曾遭檢方求刑三十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十七億一千萬元,創司法史上最高紀錄;至於刑度最輕的是王令興,遭檢方求刑六年。
作者: BOSS    時間: 2008-3-26 15:39

厭惡這些壞分子...........................
作者: apple    時間: 2008-4-10 03:35

看到沒~~~這幾天怎麼該交保放人!都放的差不多了? 真是看不懂再玩甚麼?????
作者: 唸唸    時間: 2008-5-2 20:45

三億五千萬交保金 王令麟五個小時籌到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涉及力霸、東森金融弊案,遭到起訴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今(二)日中午獲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創紀錄的三億五千萬元新台幣交保,法院並限制王令麟出境和住居。一聽到交保消息,家屬已經開始籌錢,五個小時後,王令麟委任律師紀鎮南前往台北地院進行交保作業,紀鎮南強調,這筆金額全是王令麟企業界友人借出,完全沒動用到公司一毛錢。 紀鎮南說,這筆三億五千萬元的交保金中其中一筆是二億九千萬的台銀支票,其餘的六千萬元現金,則是透過家屬及近五十名員工掏出的現金,紀鎮南指出,王令麟對於員工們的相挺也感到相當感動、也很感謝。 至於在支票的部份,則是由大台北地區有線電視系統台的大老闆借出,共有八、九位湊到的這筆款項,紀鎮南說,這些人借錢的原因不外乎與王令麟在商場上有過合作,對於他阿莎力的作風相當欣賞,於是在這個時候願意掏錢幫忙。 紀鎮南還說,目前全案調查已告一段落,將進入審理程序,王令麟獲交保讓他有機會可以跟律師討論案情。至於裁定中規定的限制住居、每晚向警察局報到、不得與其他被告串供等規定,紀鎮南相信王令麟都會遵守。 重獲自由 王令麟哽咽:謝謝大家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涉及力霸、東森金融弊案,遭到起訴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在今(二)日晚間交出三點五億元交保金後重獲自由,面對媒體詢問,先是對於自己案件耗損司法資源致歉外,他也強調自己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而王令麟得知自己高額的交保金是商場友人及員工湊出時,說了一句謝謝大家後,語帶哽咽的離開。 在晚間七點初離開台北地院的王令麟,也馬上前往台北警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 而北院裁定指出,由於此案證人詰問程序已進行完畢,羈押理由消滅,因此裁定交保。至於檢方昨天對王令麟追加起訴內線交易罪,法院則認為這部分尚未繫屬法院,不影響交保裁定,並繳出三點五億元交保金後,也讓被羈押了將近一年的王令麟即將重見天日。 裁定中並規定,王令麟交保後須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於台北市新生南路住所,並於停止羈押期間,每週三上午九點二十分至法庭報到,另不得對本案證人的配偶或親屬實施危害或恐嚇、每天晚間七點到九點間需向住所管區警局報到。 看來是......保住了!!! [ 本帖最後由 唸唸 於 2008-5-2 20:48 編輯 ]
作者: 小金    時間: 2008-6-28 00:59     標題: 醜事連連又一樁

力霸弊案案外案 2業者違法轉賣公司債被訴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七日電)秋雨印刷公司前副董事長林耕然、總經理鄭永福,向中國力霸購買二千萬元的公司債後,卻立即將購得的公司債減價出售,違反公司債須購買三年後才能買賣的規定,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林、鄭依違反證交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起訴書指出,2004年十二月間,林耕然、鄭永福得知中華商銀同意免擔保品貸款四千萬元,但其中的二千萬元須購買四張面額各五百萬元的中國力霸公司無記名私募公司債,林、鄭同意後,依約辦理。 隔年二月間,林、鄭為折換現金運用,透過亞太寬頻、遠雄人壽、中信證券等單位的居間仲介,將公司債折價三十二萬元,以總價一千九百六十八萬元轉售給不知情的高姓男子,高姓男子事後發現賣方違反規定,向北檢提出告發。 由於證交法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公司債等有價證券,必須在交付日起的三年後才可以進行買賣,但林、鄭卻於交易不到三個月即轉售,因此檢察官依違反證交法將兩人起訴,聲請簡判。 檢調偵辦力霸集團金融弊案,發現力霸旗下的中華商銀以免擔保方式,貸款給包括秋雨印刷在內的上百家財務欠佳的企業,附帶條件是必須將借款的五成購買力霸虛設子公司的公司債。力霸金融弊案,台北地檢署已於去年三月偵結,並起訴相關被告。
作者: 金援滿天飛    時間: 2008-12-12 17:26

高層們捉不捉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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