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發展核武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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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8
中斷一年多、解決北韓核問題的「六方會談」在北京復談。面對這次的復談,各方代表並不看好能提出實質解決方案。 |
2006.10.20
美聯社轉述南韓媒體報導,指北韓領導人金正日接見中國代表團時表示,對於試射核彈感到後悔,並透露談判意願。 |
2006.10.17
北韓首度對聯合國制裁決議發表聲明,表示進行核試是「行使主權國家的獨立與正當權利」,平壤視聯合國決議案為對北韓宣戰。 |
2006.10.14
聯合國安理會14日一致通過制裁決議,對北韓禁運核武器及技術、大型武器及奢侈商品;另外將檢查進出北韓貨物、凍結北韓境外財產,並實施旅行限制。 |
2006.10.09
北韓宣布已進行首次核子試爆,地下測試於上午10時36分(台灣時間9時36分)完成。 |
2005.11.11
為解決朝鮮半島核武問題召開的第五輪「六方會談」(註),各方主要分歧在於履行第四輪會談達成的共同聲明的「順序」問題。美國希望北韓能立刻放棄核武計畫,而北韓則要求美國先履行承諾,最後會談並無任何結論。
註:六方分別為北韓、南韓、中國、美國、俄羅斯、日本,六方會談於2003年8月27日成立。 |
2005.9.19
第四輪「六方會談」取得重大突破,六國並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北韓同意放棄一切核武器和核計畫,重返防止核子擴散條約,並接受國際查核。美國則同意交換條件,承諾不以核武器或傳統武器進攻北韓,尊重北韓主權,兩國之間和平共處,逐步實現關係正常化。 |
2005.2.10
北韓首度正式承認擁有核子武器,宣稱需要這種武器以嚇阻美國發動攻擊。 |
2003.8.27-29
北韓參加在北京首次召開的「六方會談」,其會談目的在探討朝鮮半島無核化。 |
2003.5.12
北韓宣布廢除1992年與南韓簽定的《朝鮮半島非核化共同宣言》。 |
2003.1.10
北韓宣布退出《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簡稱NPT)。 |
2002.11.15
由美國、日本、南韓和歐盟代表組成的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決議從12月開始暫停供應北韓石油,以制裁北韓暗中研發核武。 |
1999.9.17
美國總統柯林頓宣布緩和對北韓已實施了50年的經濟制裁,以換取北韓承諾終止試射長程飛彈。 |
1994.10.24
北韓與美國在日內瓦簽訂《美國-北韓核子框架協議》,北韓同意凍結及摧毀核武計畫,以交換美國協助建造二座新型的輕水式核子電廠。 |
1992.1.30
北韓和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簡稱IAEA)簽訂《核子安全防護協定》,將開放核子設施供國際間檢查。 |
1992.1.20
北韓與南韓簽訂《朝鮮半島非核化共同宣言》。 |
1985.12
北韓加入《禁止核子擴散條約》。 |
1965
北韓境內第一座原子反應爐在寧邊(Yongbyon)組裝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