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告誹謗 扁敗訴賠3百萬
2005 年,陳水扁總統指稱「宋楚瑜密會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的案件,台北地方法院15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陳總統所言不實敗訴,必須賠償宋楚瑜300萬,同時還得在3大報頭版登報道歉。親民黨主席宋楚瑜,1年多前怒告陳水扁總統的宋陳密會說,現在北院一審宣判,認定宋楚瑜勝訴。
回顧2005年,當時陳水扁總統接受電視專訪,爆料宋楚瑜和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在美國密會,就因為陳總統說有所本,法院還因此傳喚調查局長葉盛茂作證,只是到頭來,還是沒找到宋陳密會的具體證據。
宋楚瑜雖然官司勝訴獲賠300萬,但是跟當初的求償5000萬有著極大落差,他認為有欠公道。
陳總統的宋陳密會爆料,吞下敗訴,總統府說一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對外回應。 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