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疑涉不法案,今天傳訊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但辜仲諒並未現身,僅由中信集團負責人辜濂松的委託律師洪貴参代為出庭請假,北檢下午開會後,以「無正當理由」駁回請假聲請,不排除近日展開拘提,拘提無著即予通緝。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檢方審酌後,認為辜仲諒的請假理由不構成正當事由,北檢會儘速將駁回的書面通知寄至辜仲諒的戶籍地及他的委任律師,檢察官將依正常法律程序進行後續作為。 依刑事訴訟法,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被告有逃亡或藏匿情況,得通緝之;辦案人員認為辜仲諒一再拖延到案,顯然在測試檢方底線,檢察官曾益盛應會在近日發拘票給司法警察機關及境管單位,只要辜仲諒一入境即拘提到案,拘提無著即發布通緝。 洪貴参上午代替辜仲諒,將請假狀當庭遞交檢察官曾益盛,辜仲諒是以照顧旅居海外妻小的「家庭因素」為由向檢方請假,不過有別於第一次請假時,辜仲諒曾告訴檢方會於十一月下旬返台,辜仲諒這次並未透露返台日期,曾益盛簡單開庭二十分鐘後即退庭,審酌後駁回請假聲請。 辦案人員表示,若是辜仲諒在檢方發布拘提、通緝前主動返台與檢方聯繫,檢方仍可立即訂庭期開庭,也就是說,辜仲諒仍可在檢方發布拘提前的空檔返台到案;依據檢方辦案實務,檢察官傳喚被告無著後,通常會在兩到三天內拘提,最遲不會超過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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