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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火車上的性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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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夜
時間:
2012-3-1 20:22
標題:
火車上的性派對
BBC "台鐵火車上演活春宮"、"一女大戰十八男"是在台灣選舉過後的非政治性新聞蔚為主流下,近日台灣媒體上的最新吸睛話題。
這起事件是由一群原先不相識的網民包下火車一節車廂,在行進的火車中由一名妙齡女網民與十八名男網民集體性交;據稱這樣的安排是模仿日本成人電影的"電車癡漢"情節。 此一聳動的"劇情"吸引了眾多台灣媒體的窺奇。在當局與各方的追查下,除了發現女主角年紀未滿十八歲,活動發起者並上台灣電視談話節目接受訪談。 發起活動的蔡育林曾在旅遊業任職,他是在架設於海外的中文網站發起此一性派對。他稱辦活動是要滿足一些人的性癖好,並說此一要求參與者嚴格保密的活動曝光,是因為其中有"內鬼"向外界告密。
參與者身份
隨著警方約談參與活動者,參與者的身份也漸漸為外界所知,年僅十七歲的女主角是自願參與活動,她原在高職學習但目前學業中輟未繼續就學。 蔡育林除了在網上公開徵求性派對參與者,也徵求了派對活動上兩名不參與性行為的女助理,以及三名男網民維持秩序。 其中的一名女助理是碩士生,據稱其參與活動是為了碩士論文進行研究。但這樣的說法馬上受到反駁,一名女作家說她不會為了寫殺人情節而必須參與殺人活動。 十八名參與集體性派對的男網民,據台灣媒體報導的形容,"赫然"發現有人具有博士與碩士學歷,且在金融業或電子業任職。 也許這群參與者學歷甚低或全是前科累累的性犯罪,更符合某種制式形像的想像。這令我想到多年前在英國看到一部訪談換妻俱樂部成員的電視紀錄片,這些俱樂部所在地並非人們想像性開放的倫敦,而是在被認為民風純樸的英國鄉間。
犯罪行為?
對曾被教導男女之間"發乎情止乎禮"的前互聯網世代一些人來說,這起事件看來是世風日下的再一明證,但是直接的道德批判不甚符合當代媒體的政治正確,目前談論更多的是其行為是否犯法。 有法律界人士說,按台灣的法律這些參與集體性行為的網民,可能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兒童及少年福利保障法,主辦活動者若被認定為媒介性交易,還可能被以刑法判上三至十年的刑期。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這些網民若是你情我願地進行性派對,並不構成許多可能指控的要件,且參與活動的女網民已滿十六歲,與她在火車上發生性關係者若非性交易,也無刑責可言。 據當局的調查,蔡育林要求參與活動者每人繳交八百台幣,而他們未來是否被當局起訴及判罪,將取決於對此一收費性質的認定。 蔡育林說法是,其收費是要繳交向台灣鐡路局包租火車車廂的費用,以及提供衛生套等成本,並非意在媒介性交易謀利。
互聯網時代
這名十七歲女網民上了這個原應滿十八歲才能進入的情色網站參與活動,引起兒童福利團體出身的一名國民黨立委要求台灣當局處罰該網站,同時引起網民譏笑其如何處罰外國網站,以及批評其想到趁機管制互聯網。 這兩種反應都不令人意外。台灣互聯網的普及率在全世界位居前列,這場性派對活動之所以辦得成,主要是拜互聯網所賜。很難想像在幾十年前情竇初開少男少女靠著貼著郵票情書傳情的年代,如何組織這次活動。 這起事件上周被台灣媒體"踢爆"時,我因公務及處理一些私事返回倫敦。而我正是通過隨時聯網智能手機上的APP,與台灣網民們同時同步地看到此一事件的發展。 [attach]1009[/attach]
作者:
subareaeu
時間:
2012-6-26 09:42
我来坐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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