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簡直是沒政府了!」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說,廬山溫泉區的三十家溫泉飯店,僅有四家合法,而不論有照、無照,其他廿多家飯店竟都營運數十年。
南投縣長李朝卿說,廬山溫泉區不合法的飯店,很多蓋在河川地,飯店占用河川地,影響水流;這次強颱重創,廬山遭空前浩劫,縣府必須壯志斷腕,十餘間蓋在河川地的飯店,統統要拆除,已經倒塌的,也不准重建。
廬山災變,飯店大樓倒在洪水中,知名風景區一夕變色,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仁鴻和張春暉已展開調查,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宋恭良說,倒塌的綺麗飯店,竟是沒有基樁的樓房,當初建照如何發放?有無違反建築法規?都要深入調查。
民國六十七年前,區域計畫法還未施行,位在都市計畫外的廬山溫泉區出現搶建潮,現在很多無照的飯店,都是那時搶建的。後來「泡湯風」炒熱廬山溫泉,又出現一些蓋在河川地的飯店。
縣府前建設處長曾仁隆說,蓋在河川地上的飯店,根本沒申請建照,申請也不會過。
縣府建設處吳姓技士指出,有不少飯店業者在河灘地修築駁坎後填土,飯店蓋在溪畔,遊客投宿,山光水色盡在眼前,成了賣點;但碰上風災豪雨,湍急的水流,建物泡在水裡,影響水流,安全堪虞。
李朝卿說,大部分溫泉飯店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大都不合法,這是廬山溫泉多年老問題。縣府計畫輔導飯店合法化,但占用河川地的飯店,則沒有妥協餘地。
他表示,南投縣政府已編訂「廬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案」,占用公共設施土地興建的飯店,要繳交回饋金給縣府,取得合法;若蓋在河川地,就得拆除,因劃定都市計畫時,不可能讓河川的行水區繞過溫泉飯店。
李朝卿說,縣府將把收到的回饋金,在附近買些農地,做為停車場預定地,替廬山的遊客蓋停車場。
【2008/09/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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