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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史上最嚴重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貪汙弊案,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及評選委員等人涉嫌收受廠商賄賂,圖利特定業者長期壟斷營養午餐標案,全案因新北市積穗國小2011年間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檢調追查而曝光,震撼教育界。
一審法院日前依洩密、貪汙等罪,判32名校長3月至10年半徒刑不等,4人獲判無罪,2人審理中病故、公訴不受理。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10點宣判,合議庭撤銷一審部分判決,大多數校長刑度大幅減輕,有人獲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高院審理期間,部分業者改口認罪,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不少校長辯稱,回饋金都花在學校社團上,沒移到自己口袋;有校長說,評選都是評選委員獨立評選,遭起訴非常冤枉;也有校長主張,學校營養午餐不屬於校長職務;一名國小校長還說,偵查時只要不認罪,檢方全部聲請羈押,她很緊張才自白。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本案的被告是中小學校長、專家學者、新北市中小學中央餐櫥廠商,這些人為了圖取不法利得,不知廉潔誠信、罔顧良心影響營養午餐評選,影響供餐品質和衛生,戕害學生健康,惡性不淺。
這起杏壇醜聞源自於2011年5月間,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檢調懷疑其中有弊,調查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
檢方提起公訴後3次追加起訴,被告人數高達78人,一審進行69次準備程序庭、1次勘驗庭、118次審理庭,先後傳訊286位證人,一審前年5月宣判。全案上訴後,高院審理近2年,今天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