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族辦理營業登記免罰輔導期結束,國稅局人員今天起將從網路平台上撈資料,查核是否有交易評價筆數或金額超過標準卻未登記的網拍族,最高處以漏稅額十倍的罰鍰。
財政部給網拍族補辦營業登記「補稅免罰」的輔導期,於本月四日屆滿,今天起補辦營業登記者,除了必須補繳營業稅,還有「雙重罰鍰」要繳。
國稅局官員說,如果網拍族遭人檢舉或被查獲未辦營業登記,在漏稅罰鍰方面,第一次被查到處以漏稅額三倍,但是在處分核定前補辦登記或停止營業,只要罰一倍;第二次被查到罰鍰從六倍起跳,第三次及以後查到的,處以九倍罰鍰。
除了「漏稅罰」之外,未辦登記還有「行為罰」的問題。官員表示,查到網拍族未辦營業登記後,國稅局各稽徵所會發文請網拍族補辦登記,期限訂在七天內,第一次罰鍰三千元,第二次一萬五千元,第三次三萬元。如果網拍族遲遲不辦登記,國稅局也會連續處罰。
財政部在今年五月五日公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依規定網拍族只要月營業額超過六萬元,就要辦營業登記,超過二十萬元還得使用發票。但財政部官員說,一般網拍族不用擔心,因為課稅標準訂得很寬,賣自己用過的商品,甚至是他人贈送或買來尚未使用的商品,都不在課稅範圍內。
財稅單位的原則是「抓大放小」,像是以網路交易為本業的賣家,或是隱身在網路平台交易的營利事業,由於月營業額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才是查核重點。
至於網拍族關心的地價稅和房屋稅問題,由於財政部訂出以「堆貨」與否作為適用營業用或自用住宅稅率的依據,但官員補充說,即使有堆貨,但貨品若不屬於拍賣商品,同樣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至於稅要怎麼課?官員舉例說,如果房屋面積九十平方公尺,有十平方公尺被認定供營業用,九分之一的土地改為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其餘面積才適用千分之二的自宅稅率。
房屋稅方面,因為房屋稅條例規定,改課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六分之一,以上述個案為例,有十五平方公尺改按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三課徵,其他部分稅率則是百分之一點二。
【轉刊 2005/11/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