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包CPU詐財案 華碩講明白
華碩(2357)與大陸消費者黃靜發生糾紛,因大陸司法機關近期判定黃靜「維權過度,但尚不構成犯罪」,因此給予國家賠償,導致大陸媒體「以問題CPU向華碩索賠,反被告敲詐,女大學生冤獄將獲國家賠償」為題,大幅報導,華碩認為與事實出入,跳出澄清事件始末。
華碩指出,2006年2月,黃靜化名「龍思思」,與自稱「律師」的周成宇,以「掌握了華碩工程師涉嫌在維修中使用『測試版CPU』的證據」為由,對華碩索取500萬美元。所謂測試版CPU是指,英特爾的工程樣品處理器,穩定性較差,不被英特爾允許銷售。
華碩指出,黃靜化名龍思思,並假冒「北京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身份,向經銷商購買華碩筆記型電腦,購買當天即送回維修。華碩指出,經銷商表示該消費者非常著急,第二天一早一定要換好CPU,並表示自備CPU,請華碩工程師幫忙更換。
之後,黃靜則以華碩使用測試版CPU為由,與自稱律師的周成宇向華碩索賠500萬美元。華碩表示,從黃靜送修的筆記型電腦所取下的CPU 送回英特爾原廠檢測,證實該CPU已被重新標誌過,且華碩生產追蹤系統也顯示這顆CPU不是華碩原廠出品,華碩因而認定送修前已遭調包,因此向公安機關備案。
華碩強調,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終審確認,案中的工程樣品CPU並非華碩所提供。
華碩指出,周成宇因竊盜及合同詐騙等其他案件遭判刑,而黃靜在看守所羈押十個月,最後因維護權益過度但尚不構成犯罪,因此給予國家賠償。華碩表示,尊重司法機關的裁定。不過,針對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扭曲事實對華碩惡意抹黑一事,華碩表示,將會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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