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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流] 女 包公 上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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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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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包公 上堂!

王清峰 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 2008年5月20日- 性別:女 政黨:— 籍貫:台灣台南市 出生:1952年1月1日 (1952-01-01) (56歲) 學歷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畢業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 經歷 * 監察院(第二屆)委員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 執業律師 * 婦女教援基金會創辦人 * 婦女教援基金會第一、二、三屆董事長 * 婦女教援基金會顧問 * 臺北律師公會第19屆理事兼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 臺北市訴願委員會內政家庭暴力委員會委員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監事 * 國觀會董事 * 921震區受損家園復建服務團團長 * 法務部(第16任)部長 (2008年5月20日-)

QUOTE:
簡歷 1987年媒體報導大量少女遭父母所賣,被逼從娼,為長期從事雛妓救援及協助工作,於8月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1992年,成立「慰安婦申訴專線」,開始展開受害人認証訪查及協助工作,致力於台籍慰安婦真相之揭發。1997年,開設婚姻受暴婦女專線,投入協助工作。1998年訪問台籍慰安婦,拍攝成「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該片獲1998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獎。1999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娼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並出版「台灣慰安婦報告」一書。對台灣婦女權益貢獻頗多。 曾與陳履安參選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落選,是第一位參與總統大選的女性候選人。 1999年921地震後即投入災後重建工作,募款並參與協助災民房屋重建,其後並輔導農民改種台灣本土優良肉桂樹,增加其收益並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協助農民開發肉桂不同商業用途、增加銷路。 在景文案爆發後,受委任接管景文技術學院。 2004年應邀擔任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 2005年中華民國任務型國代選舉中,獲張亞中等150人聯盟提名並當選,但未就職即退出該聯盟,放棄代表資格。 2008年4月21日,候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公佈她將出任未來馬英九就任總統後的法務部部長,並在2008年5月20日宣誓就職。 (維基百科)



QUOTE:
特偵組檢察官說扁應槍斃 王清峰連說四次不宜 中廣新聞/陳鳳如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正式分案偵辦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的前總統陳水扁,並發出境管通知。新任法務部長王清峰被媒體詢問時表示, 檢察官依職權辦案,她絕對不會干預,但對於有特偵組檢察官開玩笑說應該槍斃陳水扁,王清峰則連說了四次不宜,也表示將請專責單位去瞭解。 前總統陳水扁卸任一個小時,特偵組就正式分案偵辦,讓陳水扁立刻成為國務機要費案被告,雖然特偵組禮遇卸任元首沒有將他限制出境,但已經發出境管通知。對此,新上任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他相信檢察官會依職權辦事,不過,對於媒體報導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在被問到對陳水扁被列為被告時的看法,一度開玩笑的說,應該將他槍斃的談話,王清峰則認為並不妥當。:「那不宜、不宜、不宜、不宜,我們請部裡面的專責單位來瞭解。」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已經分組展開調查,除了將傳訊陳水扁到案外,也將對他的家族資金流向進行清查,如果有海外帳戶,特偵組也不排除出國辦案調查。

她將會成為真正的女青天嗎? 一般的市井小民站在法律之前"能否真正平等" 請大家注視下面的LOGO"秤"拭目以待吧! [attach]222[/attach] 歷任部長 林部長彬 1950年03月16日~1954年06月01日 谷部長鳳翔 1954年06月01日~1960年06月01日 鄭部長彥棻 1960年06月01日~1967年12月06日 查部長良鑑 1967年12月06日~1970年07月10日 王部長任遠 1970年07月10日~1976年06月11日 汪部長道淵 1976年06月11日~1978年06月01日 李部長元簇 1978年06月01日~1984年06月01日 施部長啟揚 1984年06月01日~1988年07月22日 蕭部長天讚 1988年07月22日~1989年10月07日 呂部長有文 1989年11月27日~1993年02月27日 馬部長英九 1993年02月27日~1996年06月10日 廖部長正豪 1996年06月10日~1998年07月15日 城部長仲模 1998年07月15日~1999年02月01日 葉部長金鳳 1999年02月01日~2000年05月20日 陳部長定南 2000年05月20日~2005年02月01日 施部長茂林 2005年02月01日~2008年05月20日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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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加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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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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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天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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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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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加油~!





>>>心裡有問題~勿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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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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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文影本》扁家情資 葉盛茂一吃再吃



QUOTE: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今年初海外通報黃睿靚疑似洗錢情資,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早在九十五年底葉盛茂就匿報「吳淑珍在新加坡擁有資產」的情資,昨天依隱匿公文罪起訴,求刑兩年六月。 對於這兩分敏感情資,葉盛茂向調查局承辦人表示要面交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陳聰明,但兩位總長都證稱未接獲報告;且他聲稱黃睿靚的情資公文已遺失,檢方卻在他住處搜出影本,成為他隱匿公文的「鐵證」。 葉盛茂昨天傍晚發表聲明表示遺憾,重申他是一時疏忽,不是故意隱匿公文。 據調查,今年一月十八日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透過艾格蒙聯盟,提供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涉嫌洗錢,在瑞士美林銀行開立帳戶的資料,給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於一月廿九日辦妥公文,呈報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 檢方查出,周有義欲向上呈報最高檢察署,葉盛茂卻以資料極機密、敏感為由,要求鄒、周把公文交給他,說要親自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這份洗錢防制中心字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公文,之後就失蹤。 本月十四日立委洪秀柱揭露扁家成員疑洗錢弊案,法務部追查才發現,調查局早就收到相關通報,下令徹查。台北地檢署於廿日分案偵辦,經過八天偵查,將葉盛茂起訴。 葉盛茂否認隱匿,辯稱今年二月曾向陳聰明輕聲說「有陳總統家屬在海外資金的情資」,可能因報告不詳細,陳聰明未追問。後來他忙於準備退休,可能疏忽不經意將公文情資一併銷毀。 但檢方搜索葉盛茂住處時,在葉的公事包內搜獲這件情資公文完整影本,葉坦承是他影印留存。檢方認為葉對公文影本尚且慎重收存,反而說公文正本因一時忙碌疏忽遺失,又不要求部屬補發,明顯違反常情,不足採信。 鄒求強另證稱,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收到新加坡金融中心提供吳淑珍在星國有資產的情資,三次簽擬公文,葉盛茂都說由他面報總長吳英昭即可;但吳英昭作證,葉盛茂未向他報告此事。 【2008/08/29 聯合報】 [attach]305[/attach]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兩度隱匿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圖為九十五年十二月廿六日,陳水扁(左)在總統任內,由葉盛茂(右)陪同參加調查局學員結業典禮。就在廿一天前,葉盛茂剛吃下吳淑珍在新加坡擁有資產的案子。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陳柏亨攝影

古言:官字兩個口,部長大人您發揮一下魄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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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賢與能"
好的總統~才有希望~才會快樂!
 引用 回復 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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