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心得] 坦承仲介賣淫 太陽花女王願捐20萬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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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28 17:34  資料  個人空間  短消息  加為好友 
坦承仲介賣淫 太陽花女王願捐20萬求輕判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跨國仲介賣淫案,台北地院今辯論終結,劉女認罪且願捐20萬元做公益,請求法官判她拘役得易科罰金,而同案被控仲介跨國賣淫的首腦戴君儀也認罪求輕判易科罰金,另名主嫌鐘宜姿則請求判緩刑,法官諭令後天上午9點半宣判。劉喬安(31歲)今天遲到15分鐘才現身法庭,她庭後說:「浪費這麼多的社會資源(感到抱歉),除了願意捐公益金外,做公益部分也希望法官能在中間(周一至周五)時間,若有須要的話由政府聯絡我,..謝謝大家。」劉女前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美照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後屢傳爭議,包括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質疑斂財、遭《壹週刊》踢爆是開價十萬元的高檔援交妹,事後她告《壹週刊》但和解收場,不料去年又被檢方查出涉嫌跨國仲介賣淫。劉女被檢方傳訊時原本不認罪,還在臉書po文怒嗆「再有任何不實謠言和指控,我一定追溯(訴)!」但檢方查出前年4月至去年9月間,劉女涉嫌2度為賣淫集團首腦鍾宜姿仲介女子在台港澳等地性交易,鍾女與另名賣淫集團首腦「戴姐」戴君儀,還以「選秀」名義讓男客挑選佳麗,戴女再仲介女子在台灣或美、日等地性交易。檢方今年3月起訴劉女3人涉犯共35次妨害風化罪嫌,外傳檢警查扣記載藝人、名媛賣淫與達官、富商買春的花名冊,經查僅為戴女平常聯絡使用的電話簿。北院昨首度開庭審理本案,劉女一身休閒打扮,戴墨鏡不受訪,與鍾、戴3人當庭都認罪求輕判與緩刑,劉女坦承:「因年輕貪玩沉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觀偏差才犯案。」

法官今天確認劉喬安3人都認罪,因此依簡式判決程序進行辯論,最後諭知後天宣判。劉女最後陳述說:「今年5月考上芳療師初階證照,7月3日要進行中階課程,除演藝工作,也與朋友在找地方開設蔬食餐廳,案發至今已充分反省,不會再犯,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給予拘役得易科罰金刑度,也願意捐15萬至20萬元公益金,並於平日配合做公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8/896200/

 

垃圾就是垃圾~無可替代~
他要一口就爽回認~我還佩服他~硬ㄠ~不悔~製造社會動亂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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