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攸關八百萬勞工權益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勞保年金制」明年元旦正式上路。不同於現行「一次給付制」,未來只要符合條件,可月領老年給付年金,「活越久,領越多」。
昨天下午,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勞保條例修正通過」,立法院響起歡呼聲。國民黨立委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均表示,這是「劃時代的開始」。王如玄說,「年金給付」絕對比「一次給付」划算,至少可多領一百多萬甚至二、三百萬元。
勞保年金化醞釀期長達十多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也歷經八位主委,昨天終於完成三讀。
依據新通過的勞保條例,未來勞保費率,起始為百分之七點五,之後逐年調整,至百分之十三為止。所得替代率,一律訂為百分之一點五五。老年給付申領的年齡,實施後前十年為六十歲,此後每二年遞增一歲,至六十五歲為止。
勞工年金區分為「失能年金」、「老年給付」和「遺屬年金」三種。勞工在被保險期間永久失能者,可領取每個月至少四千元之失能年金。被保險人若在被保險期間死亡,家屬可依勞工投保年資領取至少每月三千元的遺屬年金。
至於「老年給付」,可分成年資滿十五年的「年金給付」和不滿十五年的「一次給付」。符合年金給付條件者,也可申請「一次給付」。假如年資滿十五年,但未達最低請領年齡者,最多可提前五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一年,給付金額減百分之四。延後請領者,可領取「展延年金」,每延後一年增百分之四,最多可增給百分之二十。
由於福利較舊制增加許多,勞保基金財務壓力巨大。勞委會精算,新制開辦後五年基金規模為7708億元,十年後可達8839億元最高峰,之後逐年遞減,十五年後減至4751億元,預計在第十九年呈現赤字,第二十年的基金規模為負2755億元。
王如玄坦言,雖然精算結果是十九年後出現赤字,但這段時間勞委會將可做更周延的財務規劃。
【2008/07/1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