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網路用語城邦申請商標 網友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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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2 04:31  資料  個人空間  主頁 短消息  加為好友 
網路用語城邦申請商標 網友發飆

「好人卡」、「囧rz」這些網友慣用的網路語言及流行符號,最近被城邦文化事業申請為商標,且應用範圍從衣服、文具到日用品無所不包,讓創意的源頭———廣大網友氣得跳腳。 目前城邦申請的商標尚未通過審核,一旦通過,網友自製服裝、胸章若出現這些符號及字眼恐有侵權問題,已有網友醞釀連署抗議,更有人發起「拒買城邦商品」行動抵制。 「好人卡」及好人文化是去年網路最熱的話題之一,網友慣稱追求異性被拒就是被發「好人卡」,「好人」在網路衍生不少創意,如單身網友自稱「好人團」成員,出門看到親熱情侶,有人加入去死去死團」大發咒念。還有人宣稱結合好人建國,其國徽「Orz」符號更因成為學測考題而聲名大噪。 但最近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城邦文化事業在一月間將「好人卡」三個字申請為商標;連Orz的變體囧rz(代表跪地不起,外加愁眉苦臉)也被城邦申請商標,從文具、衣服到日用品都在應用之列。 「你的智慧,我的財產,原來智慧財產這四個字要分開解釋,囧rz!」城邦的動作,網路上噓聲四起。網友認為,好人卡及囧rz是網路的集體創意,不是城邦裡哪位作者或編輯創造,註冊為商標形同剽竊、侵佔。 商周編輯辜雅穗表示,城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的是「囧rz」與「好人卡」的商標權,而非專利權。一旦通過,未來使用者只要所繪圖案不同,仍可使用「囧rz」與「好人卡」的文字。 辜雅穗說,出版「去死去死吧」這本書時,為書封設計了「囧rz」與「好人卡」兩種圖案並推出周邊商品。為了防護周邊商品的圖案不為他人盜用,才想到要去申請兩者的商標權,並非有意侵占網友的創意。 不過城邦所申請的「好人卡」商標,因為只有「好人卡」三個字,而不像「囧rz」設計了特殊圖形。一旦通過,未來是不是他人只要改用別的字體,就可以在商品上使用「好人卡」?城邦的法務人員仍然沒有把握。 【2006/05/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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