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廿二日發表聲明把陳致中無法到維吉尼亞大學念書的責任,賴給十八日在現場採訪的台灣媒體記者。但維大廿二日全盤推翻陳水扁的說法,表明陳致中既沒有拿到維大學生證,沒有註冊,也沒有任何台灣記者要維大別讓陳致中入學。
此外,駐美代表袁健生廿二日在代表處受訪時表示,已透過美方有關單位了解陳致中夫婦可能落腳之處,希望他們趕快回台灣澄清;但袁健生也說,現在並不知道陳致中夫婦到底在哪裡,不過美方對此事非常配合,也在了解中。
陳水扁廿二日對外宣稱,陳致中已經在維大法學院註冊,也交了學費,並拿了學生證。維大後來不讓陳致中入學,都是因為到維大採訪的台灣媒體記者,向校方表示不能讓陳致中入學,「學校受不了」所致。
廿二日是維吉尼亞大學負責公關的資深主任傑夫.漢納在任的最後一天。漢納得知陳水扁的說法,並在和校方進一步確認後,對媒體逐項反駁了陳水扁的相關談話,只證實陳致中確實已交了學費。
漢納並證實,陳致中在十八日沒有出席新生說明會後,曾致電維大法學院,表示自己當天無法出席,但校方當時就告訴陳致中,已撤銷他的入學資格。
由於陳水扁指控台灣媒體記者要維大不能讓陳致中入學,漢納對此非常明確地說,沒有任何台灣媒體記者向他或維大說過不可讓陳致中入學的話。
漢納強調,沒有參加新生說明會是陳致中不能入學的「唯一原因」。此舉也直接駁斥陳水扁「記者告狀」的說法。
美國大學在學生入學前,都會要求學生先繳好學費,再辦理註冊。漢納表示,由於陳致中沒有參加新生說明會,所以沒有完成註冊,也沒有拿到維大的學生證(Student ID);只有一個讓已繳費者可以上維大網站,查詢未來上課課程的「電腦代號」(Computing ID)。
對陳水扁指稱陳致中有「學生證」,漢納說:「可能是陳(致中)先生的家人弄錯了。」
漢納表示,維大過去也處理過學生繳費卻未報到的例子,學校都會依規定退費。新關新聞見A2A3
【2008/08/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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