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法官以他有逃亡可能持續關押他,其雖提出抗告成功,但法官召開羈押庭再度作出關押的裁決。
陳水扁從去前底以被告身份被收押後在台北近郊的看守所後,已被連續關押超過十個月,法院表示這是因為他有逃亡的可能。
高等法院此前的裁定稱陳水扁因曾任總統,熟稔外交渠道比一般人更知悉潛逃方法,但最高法院接受陳水扁抗告,表示此一裁定不當予以撤銷。
最高法院則指出陳水扁作為卸任元首,享有國家安全局提供之安全護衛八至十二人,其出入既有國安局之護衛跟隨,縱使其知悉潛逃方法,事實上是否有逃亡可能不無研求餘地。
按台灣法律程序,在原裁定被撤銷後作出裁定的法官必須再度召開羈押庭,而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六個多小時的羈押庭後,再度作出關押陳水扁的裁決。
繼續關押
高等法院的法官再度作出的裁定說,這些國安人員是為了保護與禮遇,而非為了監管目的而設,並說國安人員沒有通報司法機關的責任。
法官並說,陳水扁作為卸任總統的影響力深遠,也有相當資產與人脈可利用,故而其逃匿,延滯訴訟,意圖免除牢獄之可能性極高,非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刑罰之執行。
這樣的理由與陳水扁在地方法院一審時被關押的理由基本相同,陳水扁此前因抗議地方法院指定法官審判並指控政治介入司法,而停止委任律師,但這次覊押庭他再度委任前律師為其辯護。
陳水扁本人也被從看守所押到覊押庭出庭,並為自己提出辯護,他在此一裁定後再度被押送回看守所,其律師表示將再度提出抗告。
在這項裁定公布後,在高等法院外聲援陳水扁的群眾表達不滿,警方則出動大批警力將他們隔離在法院之外。
民進黨則發表聲明表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決定,顯示司法體系不但對羈押制度缺乏反省,也侵犯當事人司法人權,未讓陳水扁有公平辯護機會。
民進黨並說,之前台北地方法院的指定法官違法並案,法官濫權羈押,大法官的解釋遟未出爐,使得社會對政治力介入司法有高度懷疑,對公平審判失去信心。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