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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規定出台防濫用救災款物

發佈時間: 2008-5-30 22:59    作者: webmaster    信息來源: 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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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政部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星期五中午,中國共接收國內外捐贈款物總計接近400億元人民幣,到賬捐款和物資折價共計約353億元人民幣。

對於這些巨額捐款的處理,是否會因此發生貪污,私分等違法亂紀行為,中國國內外都有不少人提出關注。

中共四川省紀委副書記任俊年曾經說,民眾反映最多、最突出的問題主要是:違規使用救災帳篷和其他救災物品﹔誇大災情,虛報冒領救災款物﹔截留、遲滯、剋扣、不公平撥付和分 配救災款物﹔少數幹部失職瀆職,組織協調救災工作不力﹔借抗震救災哄抬物價,牟取暴利。

為了禁止黨政人員的違法行為,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頒布了《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並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督檢查。

中紀委表示,對違反《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11類規定

該《規定》對11類違法使用和管理抗震救災款物的行為提出了九項"嚴格禁止"和兩項"嚴格查處"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以賑災、募捐名義詐騙、斂取不義之財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截留、擠佔或者無故遲滯撥付、發放抗震救災款物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 查處虛報、冒領抗震救災款物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利用職權為自己、親友和有關單位徇私發放或者有償發放抗震救災款物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 抗震救災款物用途,挪作他用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擅自變賣抗震救災物資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故意違背政府應急救助和災後重建規劃使用抗震救災款物 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偽造、變造和毀損抗震救災款物原始登記資料及相關賬簿行為﹔
  • 嚴格禁止並嚴肅查處隱瞞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規定應當 公開而不公開的行為﹔
  • 嚴肅查處在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行為﹔
  • 嚴肅查處貪污、私分抗震救災款物行為。

    該《規定》指出,對打著賑災、募捐旗號,非法募捐,詐騙民眾錢財,斂取不義之財的,黨內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行政給予開除處分﹔抗震物資不得截留、擠佔或者無故遲滯撥付、發放抗震救災款物﹔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如實上報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受災情況,不得虛報災情或者騙取、冒領抗震救災款物。

    《規定》又指出,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親友和有關單位徇私發放或者有償發放抗震救災款物﹔不得向非災區撥款﹔不得用於彌補救災之外的其他社會救濟費的不足﹔不得擅自擴大抗震救災款物使用範圍﹔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設立抗震救災款物賬戶和登記制度,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

    受這些規定限制的包括共產黨員﹔行政機關公務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工作人員﹔ 行政機關委托的工作人員﹔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救災不力"

    此外,中國審計署公布,涉及投震救災的款物,必須依法認真處理群眾舉報,不得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審計署要求,全體審計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就在中紀委公布規定之前一天,四川省6名行政幹部因為救災不力被免職。

    都江堰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蓉在災情統計工作中不及時不科學統計,不認真工作導致統計錯誤,負領導責任被免職﹔市檔案局正局級調研員李蜀在地震災情發生後一直未到單位報到,受到免職處理。蒲江鎮原團 結村黨支部書記劉定雙在抗震救災工作中反應遲緩,不及時履行職責,予以就地免職。柳街鎮社區小組長高文學因工作遲緩被就地免職。 德陽市綿竹市孝德中學辦公室主任董遠雲在抗震救災期間,上班打紙牌被就地免職。 涪城區南山街道禦營新村一社區黨支部、居委會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康東,對社區低保、殘疾人員轉移和妥善安置不力,被免去黨支部委員、副書記職務。


  • 中共嚴禁黨政人員貪污濫用抗震救災款物
    中共嚴禁黨政人員貪污濫用抗震救災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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